索引号: | 1133080200262145XT/2024-8449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12 | ||
发文字号: | 柯科发〔2024〕12号 | 有效性: |
1133080200262145XT/2024-84494
科学技术局
2024-08-12
柯科发〔2024〕12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8-12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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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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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直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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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2023年版)》(柯经信〔2023〕50号)文件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度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柯城区固定收入范围内企业、衢州市与柯城区共享收入范围内区级共享收入占比50%及以上的企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纳入统计部门研发费用统计范围的工业、服务业、建筑业等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在2023年度申报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达200万元及以上,或年度申报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达3%以上且研发费用比上年度相比增长20%以上。
2.补助标准:按核定的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扣除政府补助、委托外部机构研发费用部分)总额的2%,与上年度相比增量部分再按8%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上年度无研发费用的企业,按核定的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2%给予补助)。超过总预算,按同比例下降进行补助。
3.兑现流程:企业申报—科技局初审—第三方审计—科技局审核—经费补助。
三、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登录衢州市政策信息服务平台(https://qzsqzzcpt.ysb.qz.gov.cn/front/index)点击政策申请,选择2023年度企业研发费补助政策进行申报。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8月26日。
2.申报企业要据实填报,金额精确到元,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3.联系人:综合计划科 徐真钧 8033066
衢州市柯城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