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受理柯城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预付资金申请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缓解公立定点医疗机构资金运行压力,推进药品耗材货款按时结算,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根据《衢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预付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衢医保发〔2022〕18号)文件精神,现将受理定点医疗机构预付资金申请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纳入衢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连续履行协议满两个自然年度,且开展了住院业务的公立医疗机构,可申请医保预付资金。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医保预付资金的医疗机构,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严格履行《衢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约定;
2.经营状况良好;
3.规范、合理、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
4.积极配合医保部门落实各项医保重点工作。
(二)“一票否决”项
申请医保预付资金的医疗机构,上一自然年度和本年度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预付资金申请资格:
1.因医保违规受过行政处罚或被移交司法机关的;
2.上一轮医保预付资金被要求提前收回的;
3.医保预付资金逾期一个月不退回的;
4.因落实医保重点工作不到位,未通过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检查或造成较坏影响的;
5.其他严重违反医保规定的情况。
三、申请材料
1.《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预付资金申请表》;
2.《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医保预付资金自查表》;
3.按相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受理期限
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2日,逾期未提交申请的不予受理。
五、受理地址
衢州市柯城区医疗保障局218办公室(柯城区荷三路237号10号楼)
联系人:周文琴 联系电话:3047081
特此公告!
附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预付资金申请表及自查表
衢州市柯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