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2727607970X/2024-8414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石梁镇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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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梁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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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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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某某食品小作坊生产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处罚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2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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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王某某于2024年4月11日生产的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酸计)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当事人生产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九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九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