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区十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答复函
傅彩燕代表:
您在柯城区十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崇文小区步行桥安全隐患排除问题的建议》(第142号),区政府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该步行桥始建于2002年,由衢州市交通设计院负责设计,区水利局及市水利局审核同意建设,柯城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区交通运输局全程未参与项目建设审批、监管、验收等程序。我局已将前期情况向区水利局进行反馈,区水利局计划结合周边水利项目将该步行桥进行修缮。
感谢您对柯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为柯城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言献策。
衢州市柯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