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区十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答复函
陈奕强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中周公路重新浇筑的建议》(第122号),区政府已交由给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中周线为乡道,产权及管养责任主体为航埠镇政府。近五年来,我局已两次投入资金对中周线进行“白改黑”及拓宽改造工作。您要求重新浇筑的路段属于枧陈村庄路段,2020年航埠镇政府因自来水管道破路施工后修复不到位,引起的路面破损沉降积水。目前,与属地政府对接,建议其开展应急修复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村民出行安全。下一步,我局会根据柯城区农村公路大中修计划安排对道路路况予以提升。
感谢您对柯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为柯城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言献策。
衢州市柯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