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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6-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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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80257773966XH/2024-83578
政府办公室
2024-06-04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6-04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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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政务公开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柯城区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柯城区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区粮食安全应急指挥机构
3 分级应对
3.1 一般(Ⅳ级)粮食应急状态
4 应急准备
4.1 粮食储备
4.2 粮食应急保障体系
4.3 跨区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5 监测预警
5.1 市场监测
5.2 信息报告
6 应急响应
6.1 应急响应程序
6.2 应急处置
7 后期处置
7.1 评估和改进
7.2 应急经费和清算
7.3 应急能力恢复
8 保障措施
8.1 资金和人员保障
8.2 数字化保障
8.3 应急设施保障
8.4 宣传、培训与演练
9 附则
9.1 管理与更新
9.2 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监测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区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浙江省粮食安全应急预案》《衢州市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在柯城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态。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保障粮食安全和应急作为首要任务,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确保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全力保障急时群众生活需求。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对不同等级的粮食应急工作,由区级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粮食事权各负其责。
1.4.3 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安全领域的风险防范,强化监测预警机制,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1.4.4 反应及时、处置高效。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区粮食安全应急指挥机构
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成立区粮食安全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粮食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2.1.1 区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府办副主任、区发改局局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柯城公安分局、智造新城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信局(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柯城供电分公司、柯城农商银行负责人。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
2.1.2 区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负责粮食安全应急保障工作。
(2)根据粮食市场形势,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发布相关重要新闻信息。
(3)对区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粮食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4)及时向市粮食安全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必要时提出调控申请和动用储备粮的建议。
(5)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评估与总结。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粮食应急工作任务。
2.1.3 区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区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根据应急状态下全区粮食市场动态,向区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
(2)根据区指挥部指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区级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3)综合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
(4)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处置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
(5)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进行演练。
(6)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4 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区发改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衔接粮食市场监测、调控和供应工作;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监测、信息发布,会同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必要时采取相应价格干预措施。
(2)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负责指导协调粮食应急新闻发布、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3)柯城公安分局、智造新城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粮食应急场所的治安秩序,保证道路交通运输的通畅,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提供人口数据,配合做好应急供应时的身份识别等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4)区财政局:负责按照柯城区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提供经费保障。
(5)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根据粮食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安排落实应急粮食运输,对粮油应急运输车辆给予优先保障、准予优先通行。
(6)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根据粮食生产及市场供求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粮食产量。
(7)区经信局(商务局):负责监测分析主要批发市场、超市等的粮食经营情况,配合做好粮食市场应急供应工作。
(8)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的起草和落实,并指导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等工作。
(9)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进行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10)区统计局:做好与衢州调查队对接沟通,负责应急工作相关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数据的统计调查监测。
(11)柯城供电分公司:负责粮食应急处置的电力保障。
(12)柯城农商银行:负责落实采购、调拨、加工、供应应急粮食所需贷款。
3 分级应对
根据粮食生产、市场状况和应急处置需要,粮食应急状态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4个等级。
其中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粮食应急状态按国家、省、市应急预案执行。我区粮食应急状态权限为一般<Ⅳ级>等级。
3.1 一般(Ⅳ级)粮食应急状态
在柯城区行政区内2个以上乡镇(街道)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区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区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应对的情况,启动Ⅳ级响应。
4 应急准备
4.1 粮食储备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衢州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实施办法》等要求,保持必要的企业周转库存,增强对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防范意识、应急准备和应对能力。
4.1.1 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规模以上经营者,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执行特定情况下的粮食库存量。有关部门加强对粮食经营者库存情况的监督检查。
4.2 粮食应急保障体系
出现粮食应急响应状态后,有关应急粮食的加工、供应、储运,在区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区级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通过粮食应急网络组织实施。区级有关部门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粮食安全应急供应保障体系。
4.2.1 建设粮食应急加工网络。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粮食应急加工的需要,区粮食物资部门应当掌握、联系并培育一批靠近粮源及重点销售地区、交通便利、设施较好且常年具备加工能力的大中型加工企业,作为粮食应急加工指定企业,承担应急粮食的加工任务。
4.2.2 建设应急供应网络。根据粮食应急供应需要,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选择并认定一批信誉良好的粮食零售网点、放心粮油供应点、“好粮油”企业和连锁超市、商场及其他粮食零售企业,委托其承担应急粮食供应任务。
4.2.3 建设应急储运网络。根据粮食储备、加工设施、供应网点的布局,科学规划,提前确定好运输线路、储存地点、运输工具等。进入粮食应急状态后,对应急粮食优先安排计划、优先运输,有关部门要确保应急粮食运输通畅。
4.2.4 明确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粮食物资部门加强应急保障企业管理,与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随时掌握企业动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名单应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重点保障应急粮食的加工和供应。
4.3 跨区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以现有成品粮油批发市场、骨干应急粮油加工企业、粮食购销企业等为依托建设区域应急保障中心,实现原粮储备、成品粮和主食加工、应急运输配送一体化供应,提高跨区域应急保障能力。
5 监测预警
5.1 市场监测
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信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区粮食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粮食市场供求形式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随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及时报告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为制定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政策措施提供依据。
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特别是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跟踪监测,出现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5.2 信息报告
区发改局会同区经信局(商务局)建立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改、商务等部门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报告区政府,并逐级上报至市级主管部门。
(1)发生洪涝、地震、干旱、台风、雨雪冰冻或者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2)发生重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3)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
6 应急响应
6.1 应急响应程序
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区指挥部应立即进行研究分析,指导有关部门(单位)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确认出现一般(Ⅳ级)粮食应急状态时,要按照本地区粮食应急预案规定,迅速作出应急响应,对应急处置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并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6.2 应急处置
本预案启动后,区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本单位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1)区指挥部要随时掌握粮食应急状态发展和变化情况,并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做好应急行动部署。及时向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街道)通报情况。统一、准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粮食生产、供求和消费,缓和社会紧张氛围。
(2)区指挥部根据粮食市场出现的应急状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增加市场供给,平抑粮价,保证供应。必要时,经区政府同意,向市级主管部门请求粮食援助。
(3)必要时,经区政府批准,区指挥部依法统一紧急征用粮食经营者的粮食、交通工具等相关设施设备,并给予合理补偿。粮食生产主体和经营者应当承担应急任务,服从政府的统一安排和调度。视情在重点地区对粮食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4)区指挥部接到市指挥部通知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职责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①我市进入较大(Ⅲ级)粮食应急状态后,24小时监测本区粮食市场动态,重大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②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粮食调配、加工和供应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③迅速执行市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
6.3 响应终止
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区指挥部及时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
7 后期处置
7.1 评估和改进
区级有关部门及时对应急处置行动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和有关政策。
7.2 应急经费和清算
(1)区财政局配合有关部门,对应急动用储备粮发生的价差、贷款利息和费用开支进行审核后,及时进行清算。
(2)对应急动用的储备粮占用的贷款,由柯城农商银行会同粮食收储企业及时清算、收回贷款。
7.3 应急能力恢复
根据应急状态下对粮食的需要和储备动用等情况,及时采取促进粮食生产、增加粮食收购等措施,补充地方粮食储备及商业库存,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
8 保障措施
8.1 资金和人员保障
区财政保障本地区粮食应急工作所需经费。有关部门建立专业粮食应急保障队伍,加强人员和设施的配备、建设,并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8.2 数字化保障
推进数字化应用,发挥综合应急调度作用,在应急状态下实现粮食统一调度、重大信息统一发布、关键指令实时下达,多级组织协调联动、发展趋势智能预判。
加强粮食应急能力建设,应用粮食应急数字化调度平台,实时掌握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产能、库存、价格、销量动态。实现粮食企业信息互联共享。
8.3 应急设施保障
加强粮食加工、供应和储运等应急设施的建设、维护,保障应急工作需要。
8.4 宣传、培训与演练
加强粮食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和演练,重点演练应急指挥、响应机制、协调联动、综合保障等工作。尽快形成一支熟悉日常业务管理,能够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训练有素的专业化队伍,保障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
9 附则
9.1 管理与更新
区发改局负责本预案的修订工作,根据部门职责、应急资源变化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9.2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