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002621759X/2024-834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21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11330802002621759X/2024-83410
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2024-05-2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5-21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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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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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区级各相关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2023年衢州市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衢市监规〔2023〕1号 )和《柯城区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柯城市经济办〔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度衢州市大商贸专项资金(内贸类)和柯城区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内贸类)专项资金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项目适用时间
申报项目为2023年度已经实施的项目。
二、申报对象
1.2023年度衢州市大商贸专项资金(内贸类)政策申报对象:在柯城区注册且地方综合贡献为柯城区固定收入或市区三七共享收入(不含市级固定、市区七三共享收入、智慧新城、智造新城)。
2.2023年度柯城区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内贸类)政策申报对象:注册且地方综合贡献在柯城区(不含市级固定、智慧新城、智造新城),并纳入柯城区统计库的商贸企业。
三、申报时间
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7日
四、认定标准及申报材料
(一)2023年度衢州市大商贸专项资金(内贸类)
1.鼓励支持发展夜间经济
(1)申报对象:对打造餐饮美食城、餐饮一条街等经营业态,经营总面积达到10000平米以上,经营户50户以上(引进10家以上经市级商务部门认定的名店),并已开张营业的运营商。
(2)奖励额度:给予50万元奖励。
(3)申报材料:
①经营场地面积证明材料;
②经营商户及引进名店名单(单位名称、经营内容、入驻时间、联系电话等要素);
③市商务局认定材料;
④承诺书
2.支持对口地区产品销售
(1)申报对象:销售对口地区农产品的大中型超市、农产品市场设立农产品销售专柜、专区,对口支援展示展销馆,列入市“十城百店”名单的门店。
(2)奖励额度:销售对口地区农产品年批发额达到100万元或零售额达到4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批发额1%和零售额3%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申报材料:
①经营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和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
②市“十城百店”名单证明材料;
③销售台账及采购发票;
④承诺书
3.鼓励商贸企业提质增效
(1)申报对象:统计在库限上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及餐饮业企业。
(2)奖励额度: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以报税务部门年报数据为准)比上年(需经营满12个月)增长8%以上的超额部分,批发业每超额5000万元、零售业每超额500万元、住宿餐饮业每超额200万元,给予3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30万元封顶。
(3)申报材料:
①2022年、2023年统计年报;
②2022年、2023年税务年报;
③承诺书
4.推进规上工业企业主辅分离
(1)申报对象:规上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后新注册成立并月度升规入统的贸易企业。
(2)奖励额度:当年以销售额5000万为基础,超额部分按销售额千分之三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不超过200万元(该条款与大商贸开放政策不重复享受)。
(3)申报材料:
①2023年统计年报、2023年税务年报;
②规上工业企业与月度升规入统的贸易企业主辅分离证明材料;
③承诺书
5.鼓励预制菜产业发展(宣传参展)
(1)申报对象:经向商务部门报备举办预制菜产品宣传推介、展示展销或参加省市统一组织的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的企业。
(2)奖励额度:给予企业活动实际支出经费50%的补助,单家企业每年不超过50万元。
(3)申报材料:
①备案证明材料;
②预制菜产品宣传推广费用资料(包括费用清单、发票和付款复印件、合同等);
③承诺书
6.鼓励预制菜产业发展(销售补助)
(1)申报对象:主营业务为预制菜的生产企业。
(2)奖励额度:预制菜(即烹、即食类菜肴)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给予营业收入2%的补助,单家企业不超过200万元。
(3)申报材料:
①2022年、2023年利润表;
②2022年12月、2023年12月增值税报表主表;
③2022年、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明细;
④2022年、2023年预制菜收入明细清单;
⑤承诺书
7.扶持商贸综合服务主体做大做强
(1)申报对象:商业综合体(经营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市场、园区等运营管理主体。
(2)奖励额度:积极协助推动所服务管理的商贸统计入库企业,每实现统计入库一家,给予该运营管理主体奖励5万元。
(3)申报材料:
①经营场地面积证明材料(商业综合体),园区运营协议;
②入库企业租赁合同;
③运营管理主体协助推动入库证明(需入库企业和所在区块盖章);
④承诺书
(二)2023年度柯城区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内贸类)
1.总部企业奖励(连锁经营奖励)
(1)申报对象:总部注册在柯城区,并纳入柯城区统计库的餐饮、食品、百货、家电等连锁经营企业。
(2)奖励额度:纳入总部核算的且年营业收入达200万元的新增直营门店,每新增1家给予一次性2万元/家奖励。
(3)申报材料:
①新增直营门店纳入总部核算证明;
②新增直营门店年营业收入证明;
③承诺书
2.零售企业落地奖励(月度新增)
(1)申报对象:月度新增纳入柯城区限上批零企业统计库的企业。
(2)奖励额度:当年零售额达到2000万元,给予10万元奖励;当年零售额达到3000万元,给予15万元奖励;当年零售额达到5000万元,给予20万元奖励。
(3)申报材料:
①2023年统计年报;
②承诺书
3.零售企业落地奖励(分支机构转独立法人)
(1)申报对象:分支机构转独立法人,纳入柯城区限上批零企业统计库的企业。
(2)奖励额度:当年零售额每达到5000万元,给予3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3)申报材料:
①分支机构转独立法人相关证明;
②2023年统计年报;
③承诺书
4.统一管理奖励
(1)申报对象:商场(市场)首次实现统一结算(涵盖50%以上商户),且在柯城区已纳统的限上商贸企业。
(2)奖励额度:连续3年给予以下奖励,年零售额超过1亿元,给予50万元奖励;年零售额超过3亿元,给予80万元奖励;年零售额超过5亿元,给予120万元奖励;年零售额超过8亿元,给予200万元奖励。
(3)申报材料:
①首次实现统一结算(涵盖50%以上商户)证明;
②2023年统计年报;
③承诺书
五、申报程序
企业填写《2023年度衢州市大商贸专项资金和柯城区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内贸类)专项资金奖励申请表》(附件1),根据项目申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承诺书(附件2),并于 2024年6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区商务局商贸市场科(荷三路229号柯城区营商大楼813,联系电话:0570-3025776)。
六、申报要求
1.提供申报材料中涉及资金往来的,原则上应通过对公账号,并提供详细的开户行信息。
2.申报对象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提供申报资料必 须真实。对恶意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将依法进行查处,追缴全部已拨付的资金,并取消三年内申请补助资金的资格。
3.申报金额均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4.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组织、个人),不得作为政策兑现类项目资金支持对象。
5.本政策内的补贴奖励与市、区其他政策重叠的,不得重复享受。企业享受“一事一议”优惠期内不享受该政策同类条款奖励。若企业和个人当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不得申报。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3年度衢州市大商贸专项资金和柯城区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内贸类)专项资金申请表;
2.承诺书模板
衢州市柯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