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002621759X/2024-834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21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11330802002621759X/2024-83409
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2024-05-2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5-21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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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办公室
区级各相关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柯城区鼓励二手车交易繁荣发展的若干政策》(柯消专办〔2023〕2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度柯城区鼓励二手车交易繁荣发展的若干政策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且地方综合贡献在柯城区(不含智造新城、智慧新城),纳入柯城区统计库的二手车经销企业。
二、申报时间
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7日
三、认定标准及申报材料
(一)二手车零售额奖励(月度新增企业)
1.申报对象:2023年按月度新增纳入柯城区统计库的二手车经销企业。
2.奖励额度:二手车零售额的0.5%奖励。
3.申报材料:
(1)2023年统计年报;
(2)承诺书
(二)二手车零售额奖励(原在库企业)
1.申报对象:在库一年以上,零售额同比增长达15%(含)以上的二手车经销企业。
2.奖励额度:以上一年零售额为基数,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5万元,不足1000万元的不予奖励。
3.申报材料:
(1)2022年、2023年统计年报;
(2)承诺书
四、申报程序
企业填写《2023年度柯城区鼓励二手车交易繁荣发展的若干政策奖励申请表》(附件1),根据项目申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承诺书(附件2),并于 2024年6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区商务局商贸市场科(荷三路229号柯城区营商大楼813,联系电话:0570-3020958)。
六、申报要求
1.提供申报材料中涉及资金往来的,原则上应通过对公账号,并提供详细的开户行信息。
2.申报对象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提供申报资料必 须真实。对恶意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将依法进行查处,追缴全部已拨付的资金,并取消三年内申请补助资金的资格。
3.申报金额均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4.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组织、个人),不得作为政策兑现类项目资金支持对象。
5.本政策内的补贴奖励与市、区其他政策重叠的,不得重复享受。企业享受“一事一议”优惠期内不享受该政策同类条款奖励。若企业和个人当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不得申报。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3年度柯城区鼓励二手车交易繁荣发展的若干政策奖励申请表;
2.承诺书模板
衢州市柯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