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14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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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党建统领模块
各被征收户:
双西港片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安置房已具备交付条件。为便于您知情了解、提前准备、共同努力、平稳有序开展交房工作,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小区名称:江澜家园。
二、交房地点:江澜家园小区7号楼架空层。
三、交房时间
(一)集中交付时间自2024年5月28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每天8:30-11:30,14:00-17:30)。为确保安置房安全、快速、有序交付,交房顺序分批次按照原选房顺序号进行,具体交房日期工作人员会提前通知,请您在接到通知后按告知日期到交房地点办理交付手续。
(二)集中交付期限内未完成交付的,自2024年6月1日起自行到滨港村文化礼堂2楼办理交房相关手续后,再到物业办公室办理交付。
四、交房顺序
原则上,集中交房批次按选房顺序依次排序,具体如下:
交房时间 | 选房顺序号 |
5月28日 8:30-11:30 | 1-15 |
5月28日 14:00-17:30 | 16-31 |
5月29日 8:30-11:30 | 32-46 |
5月29日 14:00-17:30 | 47-61 |
5月30日 8:30-11:30 | 62-76 |
5月30日 14:00-17:30 | 77-91 |
5月31日 8:30-11:30 | 92-106 |
5月31日 14:00-17:30 | 107-116 |
五、交房资料
交房通知书原件、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安置房结算确认书原件、安置房联系单原件、安置房家庭内部分配协议书原件、户主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如户主不能亲自前来办理交房手续,可委托户内成员或他人代办,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临时安置费的计发按照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经通知无故不来办理结算交房手续的,自集中交房期限届满之月起停止发放临时安置费。
七、其他事项
(一)安置房差价款结算,依据房屋征收项目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安置协议规定的结算标准,结合安置户选定的安置房确权建筑面积进行结算,多还少补,结清安置房差价款后办理安置房交付。
(二)被征收户增购储藏间的,按照每平方米2800元的标准与安置房一并结算。
(三)安置房涉及物业费(含能耗费)、车位服务费、装修履约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等,在安置房交付时由房屋产权人向物业公司交纳,具体收费标准见《安置房交房通知书》。
(四)安置房地下车位按就近原则由项目业主另行出售,被征收人后续可自愿选购。
附件:双西港片区集体土地上安置房交房名单
特此公告
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