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002621513U/2024-832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4-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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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802002621513U/2024-83206
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04-2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4-28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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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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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财政局保持定力、勇挑重担,聚焦聚力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沉着冷静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坚持“五财并举”,全力稳经济、促发展、惠民生,持续为柯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赋能增效。
一、2023年财政主要工作成效
(一)坚持政策引领,向上争取出新绩。一是强化对接争取。坚持腿勤脑勤,把争取上级资金作为补充财力、破解困局的有效手段,在省财政坚持过紧日子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压减15%的情况下,持续加大向上对接力度。截至11月底,全区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9.87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0.70%。二是紧盯竞争性分配。部级层面,区财政局配合市财政局共同发力部级竞争性评审,衢州市作为浙江省唯一城市列入“十四五”第三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市(全国15个),共争取资金9亿元。省级层面,牵头申报并通过2023-2025年省财政绿色转化专项激励政策资金竞争性评审,获得三年共计3亿元资金激励。联合区经信局申报并通过2023-2025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竞争性评审,“柯城+余杭”获得三年共计3亿元资金激励。三是紧盯债券资金。截至目前,已争取获得各类债券资金23.67亿元,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任务20亿元的118.35%。其中: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9.67亿元(一般债券5亿元、专项债券14.67亿元),争取再融资债券4亿元用于偿还到期的债券本金,腾出区级资金4亿元用于其他重点支出。
(二)坚持严把关口,过好紧日子。一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应压必压、应减必减、可延尽延、该禁必禁”的原则,压减一般性支出2.5亿元。建立更加严格的结转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已清理收回5.69亿元。严格规范预算调剂行为,出台《柯城区部门预算调剂办法实施细则》。严把项目预算审核关,评审各类政府投资项目788个,金额105.1亿元,综合核减率10.18%,节约资金10.7亿元【其中:概算31个,送审金额36.17亿,审定31.44亿,节约资金4.73亿,核减率13.07%】。二是建立支出动态智管机制。统筹考虑当年财力性转移支付以及收支平衡压力,置换本级财力约8.5亿元,为稳经济大盘预留资金空间。对预算支出进行智能化分类分档管控,优先保障三保、区委区政府重点事项后,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支出,有效保障收支平衡和预算单位年底突击花钱。三是完善乡镇(街道)财政体制。在充分调研、测算、分析的基础上,制定新一轮区与乡镇(街道)财政体制。合理确定收入范围,创新设立超基数分成办法,充分调动属地增收的积极性。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拓宽支出基数区级承担范围,将退役军人、社区工作人员等非在编人员类经费纳入支出基数,减轻属地正常运转的负担。
(三)坚持要素供给,强化首位保障。一是主动聚焦“三个一号工程”和“8+4”政策。统筹29.02亿元财政要素保障包,推动“8+4”经济政策在柯城精准落地。截至11月底,区级“8+4”资金实际支出约18.77亿,执行率达90.9%。按照“淘汰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原则,迭代优化五大专项政策资金8.65亿元保障“三个一号工程”顺利推进。区财政负责的政府采购列入营商环境无感监测标杆指标、政府债务预期列入政府公共信用指数优秀指标。二是主动聚焦区委决策部署。统筹债券、中央预算内资金以及各类专项资金34.44亿元支持我区寺桥水库、数字农业技术与装备研发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大力支持产业发展,安排2.92亿元用于涉企政策兑现,东巨康、众铭安、梵西等8家光电产业企业落地,总投资约190.9亿元。坚持问题导向,克服财政“紧平衡”状态,多方筹措5.96亿元,主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大力支持国资国企做大做强。为寺桥公司、临柯开发公司、同富企业等安排注册资本金1.81亿元,盘活并注入行政事业性资产2.10亿元,做大做强国资国企。
(四)坚持民生为本,助力共同富裕。一是共同富裕“小切口”改革取得新突破。我区“完善支农政策,助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完善生育养育财税支持政策,助推育儿友好型社会建设”等4个项目纳入省财政厅“继续深化一批”项目名单,“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集成创新”“完善与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相配套的财政管理体系”等2个项目纳入省财政厅“研究谋划一批项目”名单,数量居全市第一。二是推进“钱随人走”制度改革。出台《柯城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分配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促进我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质增效。出台《柯城区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生均公用经费分配方案》,对生均公用经费地方标准高于省定标准部分按照“钱随人走”的原则进行二次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性和均衡性。三是建立“普惠共享”机制。积极探索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先行先试,配合出台《衢州市柯城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资金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柯城区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十条措施》,全力支持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推进,全力打造“幼有善育”“育儿友好型”社会。助力开展养老服务爱心卡试点工作,迭代省级现有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推行“爱心卡”养老服务模式。落实创业担保基金纳入市创业担保政策实施范围,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五)坚持底线思维,防范财政风险。一是深入开展财会监督。扎实推进“财会监督年”活动,开展各类监督检查15次,责令五家单位进行整改,下达三份监督意见书,并向纪委移送案件线索两起,提高财会监督震慑力。二是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建立“三保”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按月分析监测“三保”压力、收支平衡等数项指标,确保相关民生和工资政策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地方标准不低于中央和省级标准。2023年“三保”可用财力增长3.09%,三保的财力覆盖倍数为3倍。三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开展全区存量专项债项目收益摸底工作,确保法定政府债务不出现风险。
二、2024年工作思路
1.开展“收支运行平衡年”行动。一是抓财源涵养。全面贯彻我区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决策部署,优化完善财政惠企政策体系,用好减税降费、政府采购、融资担保等政策“工具”,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大力培育“链主”企业,涵养优质财源税源。二是抓组织收入。跳出土地财政思维,编实编细全年收支平衡方案,健全月度、季度、半年分析监测机制。围绕房地产长期盘整、耕地占补政策调整等新常态,强化财税联动,抓好税收征管,全力以赴保收入盘子。同时,紧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指标,确保实现“保三争二拼第一”目标。三是抓支出管控。在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基础上,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绩效评价改革为重点,加快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如编外用工、劳务派遣人员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切实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机制,引导预算单位在政府投资方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2.开展“财政资源统筹年”行动。一是全面摸清“四个盘子”。聚焦2024年和未来三年发展预期,梳理收入支出盘、资产资源盘、兑现政策盘、国资融资盘等“四个盘子”,全面摸清财政家底,找准优势和短板,为全区经济基本盘打好财政基础。二是加快资产资源处置。分类分批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工作,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提升资产利用效率。重点关注部分特许经营权、土地指标调剂等资源,做好统筹管理。三是强化存量资金盘活。优化完善部门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防止财政资金闲置浪费,切实提升资金效益。
3.开展“政策加力提效年”行动。一是优化政策结构。结合2023年“8+4”财政保障政策包执行绩效情况,优化调整项目资金分配比重,加大涉企类、基建类、民生类项目支持力度。探索财政涉企政策“动态进出”机制,对助企纾困、招商引资等重点政策进行绩效评估,按“精准惠企、讲求绩效”原则,争取整合优化一批政策。扎实推进财政服务增值化改革、财政体制机制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抢抓政策红利。强化“脑勤腿勤”,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大力支持围绕中央预算、重大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灾害综合防治、国资融资等领域,谋划储备一批优质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项目资金支持。积极争取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将有限的债券额度用在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十项重大工程”以及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上,切实发挥债券资金拉动投资作用。全力争取上级通过因素法分配的奖补资金,力争取得更多的财力补助和上级转移支付。三是充分发挥产业基金杠杆效应。加大省“4+1”专项基金、市级产业基金争取力度,涉及区域级子基金、直投项目投向民营主体项目比重进一步提升。加快组建柯城区光电产业基金,主要围绕光电产业等柯城区重点产业方向进行投资,助推光电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探索在民营企业层面组建相关投资基金,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4.开展“财政风险防控年”行动。一是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机制。稳步推进地方政府YX债务和法定债务合并监管,协同国资等部门加强对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债务变化等情况的监测预警,力争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二是健全财会监督管理机制。深化“财会监督年”活动,完善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五责”监督体系,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健全“三保”风险管控机制。做好库款管理预案,科学统筹支付时序,健全库款支出分析监测机制。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确保“三保”预算逐项足额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