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15:39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

信息来源:办公室

信息来源:

分享:

2023年度,衢州市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市、区党委政府的正确引导下,高举法治旗帜,紧紧围绕政府“释放新活力、提升首位度”的年度工作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升政治素养,调动执法活力

一是统一思想,强化政治引领。一以贯之落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机关月学、中队旬学制度,全年机关开展学法治思想、学二十大精神、学政府工作报告等学习讨论活动13次,各中队跟进学习20余次。将全体干部思想统一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关键年,区政府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柯城开好局起好步首要之年的高度上来,用思想引领一切行动,确保力向一处使,劲向一处发。

二是主题教育,提升政治素养。把开展落实好主题教育作为全年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主动对接、提前谋划,先后实施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轮训、青年干部“明德守法、完善自我”专项行动等一系列行动,推动干部队伍管理走深走实。在第二轮主题教育全面落实中,根据上级关于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精心制定方案,认真梳理整改整治事项,开展“循迹溯源”现场学习,通过主题教育整改、干部谈心谈话、基层支部调整等一系列措施,滚动推进干部思想淬炼,从而坚定政治意识,提升政治素养。

三是唯才是举,调动执法活力。为了配优配强执法队伍,年初开展“赛马比拼 提气聚力”岗位竞聘活动。以自选岗位,竞聘演讲,中队选才,领导把关的形式,把一批敢为、想为、愿为的年轻干部充实到一线执法岗位,并从中竞选优秀人才担任中层骨干。一年来,全局岗位调整45人,提拔9人。唯才是举选贤任能,激发了干部争先创优的干劲和基层执法攻坚克难的拼劲,调动了全局执法活力。

(二)建章立制协同,健全执法保障

一是健全制度,让执法有序开展。在已制定的《衢州市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试行)》基层上继续出台《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构建执法“三项制度”体系,确保执法程序规范;印发《衢州市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争优创先目标考核办法》,从案件办理数量、案件办理质量、案件办理时效、法制建设及宣传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切实量化考核全局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印发《衢州市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建立中队法制员制度的通知》《衢州市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案卷评查制度》,增强中队法制审核力量、提升局法制审核质效。同时转发落实《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则的通知》《衢州市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参考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有礼执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规定,让执法活动在制度的框架下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监督,狠抓执法办案质量。通过召开全局法制例会,局主要领导参加督查相关案件办理。成立移交案件督办小组第一时间介入,确保“线索移交、证据材料审核、调查取证、案件办理、处罚决定执行、处理结果反馈”全过程指导、全流程跟踪。按照《衢州市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案件评查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局性案卷评查和复查工作。评查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案卷和观摩现场等方式,围绕执法现场规范、执法制度落实、执法工作成效、执法能力提升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检查。积极参与长三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案卷评查、市区两级司法局案卷交叉评查、市执法局综合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监督及市区两级案卷评查回头看工作。全年召开案件督促会议5次,开展案卷评查6次,案卷互查2次,评查案卷360宗,复查案卷120宗,确保小问题及时改,大问题深刻改,督促执法办案质量不断提升。

三是部门协同,做好执法专业保障。积极参与发展改革、气象、农业农村等部门协作配合制度的制定,及时详细反馈基层实际情况和配合建议,为出台易落实可操作的协作配合机制提供参考;推进《关于建立衢州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监管协同配合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部门协同,协调各主管部门按照该指导意见履行案件第一现场调查责任、违法责令整改责任、立案标准移交责任,经多次探讨磨合,已与人力社保、住建、粮食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达成了基本共识和协作框架;强化同业务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特别是在案件移送、专业认定等方面,建立工作联系专人负责制,确保案件移送第一时间接收、交办、调查、处理、回复。对案件办理中的专业认定意见及时对接业务部门,利用函询、抄告、联合会商等多种方式及时保障跟踪。全年共召开或参与部门间协调会议46次,联合会商8次、开展专家论证会4次,专业事项函询123次。

(三)高举法治旗帜,做好主职主责工作

一是回归主职,多领域覆盖执法。全年共计办结案件13590宗,其中一般程序案件760宗、简易程序案件12830宗。办理案件共覆盖执法领域20个,领域覆盖率68.96%,覆盖执法事项80项,事项覆盖率4.01%,领域事项覆盖率均居全市前列。案件办理平均时长26.71天,案件办理时效同期比显著提升。办理了一批重大案件、新型案件、区领导重点关注案件,同时加大与住建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对未经许可擅自施工和未经验收交付使用等违法行为开展常态化整治工作;办理了全市首宗宗教领域案件、粮食领域案件,办结全市首宗教育领域案件,在农业农村、民政、体育、广电等领域均首次实现案件零的突破;为助力违法占地和耕地非粮化整治等重点工作推进,办理或协助乡镇办理了一批土地类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二是学习培训,完善法律知识储备。鼓励支持执法队员积极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社会工作者等考试,积极参与新法自学、常用法深学。一年来新增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人,全局达10人;各中队组织常规学法,要求一周最少学法一次,以新法全面学、办案用法探讨学,撰写典型案例深入学,做好优秀案例课件宣讲学等方式,将中队学法纵深推进。各中队编写典型案例38篇,入选优秀案例16篇,作成课件9篇。按照《衢州市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课堂培训方案》《衢州市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轮岗培训制度》要求,局机关打造法治课堂和轮岗学习平台,开展优秀案例课件宣讲、法制审核问题解读、主管部门专家授课、周一夜学、局法制岗位轮岗等活动,提升队员立体参与感和学习获得感,多方位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储备。截止目前,已参加省、市、区级部门法制业务培训10次,组织开展区局及赋权乡镇法制课堂典型案例剖析培训会3期,组织开展相关业务部门案件研判讨论会12次,各类培训涉及300余人次,开展法律法规测试2次。

三是法治宣传,落实执法普法责任。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核心,通过日常巡查、执法办案、开展活动等形式,共发放普法宣传单2100余份,开展普法有奖问答、进小区进校园普法宣传等活动4次,零距离贴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展现执法人形象提高普法宣传效果。利用好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12个基层中队优势,在局机关及中队办公场所LED屏投放普法宣传标语、视频20余条,在对外开放窗口摆放普法宣传资料10余种。在一楼门厅、电梯口或走廊张贴普法宣传海报。全年全范围营造普法宣传氛围,并将普法宣传融入到工作生活的每个角落。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分别针对执法办案、“八五”普法中期检查、法治宣传等任务进行工作部署,全局干部已完成1次集中观看网络旁听庭审,组织开展《衢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垃圾分类、水法和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活动3次,梳理普法宣传典型案例24宗,通过各类网络平台推送法制信息和“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在各级主流媒体刊发新闻报道80余次,仅在衢州日报、晚报就刊发稿25篇。

四是有礼执法,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按照衢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有礼执法工作的意见》要求,以“有礼执法”着力推进规范、文明、透明执法为目标,力求做到宽严相济、理法相融。深化“综合查一次”,推动执法监管“双简双增”(精简执法事项、执法活动,增强执法协同、执法效能),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提高企业可感度和群众满意度。企业平均迎检时间从原来每月57天下降至23天;落实各领域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制度和裁量权标准,根据案件事实办理轻微免罚案件,以批评教育、承诺整改为前提,既要确保程序到位,又要保障利益相关第三人权益。全年共办理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案件260余起,其中普通程序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案件16宗,为企业主体或组织减负70余万元;落实《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鼓励和引导各失信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自身信用,实现新增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率达到100%

五是化解纠纷,确保无败诉案件。2023年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件,行政复议案件12件,已办结5件,其中通过实质化解行政纠纷化解行政诉讼1件,行政复议3件,化解率达90%。截至目前,所有应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且无行政败诉或复议纠错情况发生。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一)职责边界有待深入厘清。执法事项的划转后,随着法律法规的推陈出新,部分新的处罚事项、变更的处罚条款上职责边界不够清晰,权力事项库中处罚事项实时更新滞后问题有待解决;同时,执法事项的划转,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能力,但监管与执法职责相互交织,以及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与区级执法衔接不够顺畅,案件移交制度不够健全等,导致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难以形成管理合力;另外,还出现部分行业主管部门以案件移交处罚方式来代替监管的情况发生。

(二)执法创新有待深入探索。随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推进,衢州“有礼执法”理念的提出,多年积累形成的固有执法模式,已存在一定不足,不适应新形势新业态的发展。部门集成联动、数字化精准执法、科技智能化办案等创新理念与技术的运用需要进一步增强。

(三)法治宣传有待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手段较为单一,普法灵活性、实效性不强,仅注重法律条文解读和程序讲解,将严谨单调的法律法规转化成群众喜闻乐见内容的能力欠缺,普法宣传的措施、载体、广度和效果有待加强。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我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局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推动,积极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局班子以多种形式多次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发挥依法行政监管作用。全面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发挥顾问职责作用情况,狠抓党委议事决策程序规范,使重大行政决定的党委议事和决策严格按法定程序规范运行。严格监督各科室、中队依法行政,加强对各项业务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三)发挥法治建设推动作用。党委班子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局法治建设工作列为长期固定议题,不定期在工作会议通报执法工作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确保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局法治建设的深入开展。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标准。一是进一步健全执法业务运行机制,研究案件分析研判机制、交办机制、案件催办督办制度,用制度建设强化规范执法;二是优化执法程序,根据现行法律的调整,细化、调整办案程序,及时打补丁、堵漏洞。三是发挥综合执法指导办作用,进一步梳理处罚事项,厘清边界;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建立监管与执法的协同机制,明确监管与执法职责,提升协作能力和协作效应。

(二)强化法制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一是开展执法业务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培训,以执法业务骨干和新进执法人员为主要对象,以案件办理常见问题、疑难问题和办案程序为重点;二是继续扎实开展“法制课堂”培训,“三学活动”培训、专业领域专家授课培训等;三是组织执法实践培训,通过执法比武、法律知识测试等形式,以考代训,不断提高队伍实践技能;四是加强法制审核人员培训,提升审核业务水平,拓宽法制审核人员学习充电渠道,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三)强化执法业务,提升执法时效。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制业务考核标准,以提升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率以及新领域、新事项的办案能力为重点,确保考核更具针对性;二是进一步加强案件过程管控,在案件办理不同阶段及时开展问题督办、反馈、通报,把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考评有机结合起来,把执法结果考核与执法过程考核结合起来,确保工作见实效;三是根据案卷评查制度,积极开展全局案卷评查工作,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四是创优普法宣传,进一步开展典型案例、优秀案例报送评比工作,梳理一批办案规范、流程标准、可参考借鉴的执法实例。

        (四)强化法制审核,优化法制服务。一是强化法制审核队伍建设,优化法制审核人员结构,积极发挥中队兼职法制员初审作用,提升法规科最终把关能力;二是继续发挥法律顾问直接参与重大案件办理,开展重要案件联审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完善法律顾问考核办法,保障案件办理质量;三是切实提升法制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法制审核流程和执法指导建议,定期深入一线,为一线执法提供法律保障;四是积极对接司法部门和法院系统,及时化解复议、诉讼风险,并根据司法和审判的要求及时完善和调整法制审核、案件办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