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8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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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党建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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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进行了专章论述、专门部署,明确提出要“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石梁镇政府将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当创新探索先行者,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贡献积极力量。
2023年,石梁镇人民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与带领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重要论述为指引,完善依法行政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干部学法能力,有力地推动石梁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稳步提高,现将我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3年石梁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全镇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积极聆听民意,推进政务公开
石梁镇人民政府深知要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必须做到聆听民意,推进政务公开。因此,镇政府对于“12345”政府服务热线非常重视,不仅有专人负责意见的收集与回复,更建立了严格的制度,要求每位民众反馈的意见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并定期回访了解民众的满意程度。同样,镇政府会在门户网站上定期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让人民群众可以实时监督到政府法治建设的进展,让镇政府行政执法的过程得以在民众的监督之下进行。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是行政执法事项赋权乡镇后面临的最主要问题。石梁镇政府赋权乡镇执法后,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为重点,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真正打通行政执法监督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学+重点学。高度重视法律知识学习,定期组织执法队员开展法律学习,力争全面熟悉执法涉及的法律问题,并对乡镇常见执法问题所涉及的法律知识予以重点学习。二是严把关+专项查。规范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确保法律顾问对所有行政执法事项和执法案件都把好“法制审核”关。定期邀请区司法局政策法规科到石梁镇开展执法案件专项检查,充分发挥监督对执法规范化的促进作用。
(四)加强法治学习,提高自身素养
全镇上下积极营造法治文化,涵养法治精神,提升法治理念。坚持每年确立一个法治教育主题,每季度组织一次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系统学习,年底组织全体人员学法考试,引导全镇干部学习普法知识,树立法律至上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进一步保障法治建设的有序进行,我镇安排专人负责法治工作并且聘请法律顾问,组织法律顾问工作,要求其参与涉法事务,以专业的律师角度丰富镇政府法治建设内容。
(五)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筑牢法治乡村建设基石
2023年石梁镇全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全面建成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并投入运行,建成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23个。全力实施“法律援助市域通办”民生实事项目。主动融入三个“一号工程”,积极护营商、强改革、促共富、保平安,落实“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
(六)创新普法形式,打造耕读工坊普法宣传阵地
2023年以来,石梁镇政府紧扣“产业+研学+旅游”融合发展路径,打造耕读工坊普法宣传阵地,依托乡村振兴大讲堂和“新时代8090理论宣讲团”力量,将法治宣传内容纳入宣讲,让村民在轻松欢快的氛围中增进了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了解,从而从内心认同、信任、支持石梁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3年以来,先后开展了20多次法律志愿服务活动,涵盖“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喜迎亚运 民法典相伴”等主题,让法律飞入千家万户。
(七)完善调解制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石梁镇政府充分依靠群众智慧和力量,以高质量的人民调解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在石梁镇所辖的21个行政村和2个社区中,成立24个调解委员会(镇级1个,村级23个)。
1.建立贴心专业的“老参谋调解工作室”。选聘4名退休村书记担任专职调解员,发挥他们人熟地熟的优势,为老百姓解决急难愁盼的各类问题。
2.以品牌效应提升全域调解效果。以镇调解室为龙头,带动全镇23个村社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提升基层调解工作能力。2023年1至10月,23个村社调解委员会共调解案件350起,实现了“矛盾不出村”。
3.多部门联合调解,处置涉诉涉访等疑难案件。除人民调解外,邀请公安、法院、律所等力量共同参与疑难案件化解,已成功处置多起既行政诉讼又信访的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专业化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基层法治人才不足,石梁镇政府还尚未有人员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具有法学本科专业人员仅有2人。专职调解员队伍年纪偏大,新的调解员队伍还没有落实。
(二)领头雁作用还未有效发挥
21个行政村和2个社区内的“法律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法律带头人作用还没有发挥出来。
(三)基层法律意识薄弱
基层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易产生违法行为和受到违法侵
害。
(四)合法性审查工作还有待提高
虽然在2023年合法性审查制度和人员都得到了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也得到了落实,但是合法性审查覆盖面还不够广泛。石梁镇开展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基本是对行政合同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较少。对开展合法性审查的涉法事务上,很多涉法事务没有严格按照完整的审查流程开展合法性审查,没有出具完整书面审查意见书。
三、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
鼓励工作人员参加法学专业学历教育、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书考试。不断优化专职调解员队伍。与乡镇领导沟通协调,获取支持,旨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高专职调解员的工资待遇,吸纳更加年轻、优秀的调解员加入到人民调解队伍。
(二)发挥法律明白人及法律带头人的作用
拓展涉农普法宽度,实现法助共同富裕。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优势,提高自身法律素养,进而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遵法、守法、学法、用法,为更好地开展依法治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
1.规范审查程序。石梁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法性审查程序,严格执行材料报送、程序衔接、审查时限等工作要求。
2.明确审查职责。审查机构要认真履行审查职责,防止重形式、轻内容、走过场,严格审查各项内容,审查机构要根据不同情形提出合法、不合法、应当予以修改的书面审查意见。起草部门应当根据合法性审查意见对规范性文件作必要的修改或者补充;特殊情况下,起草部门未完全采纳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应当在提请制定机关审议时详细说明理由和依据。
3.发挥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一体化系统的作用。现全区推行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一体化系统,该系统同时满足合法性审查网上审阅功能,将合法性审查每个步骤都予以规范。要积极探索利用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一体化系统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机制建设。制定建设标准,统一格式、文本等各项管理要求,做好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一体化系统与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衔接,实现电子审查一体化和平台互联互通。建立合法性审查台账,对已审查的事项实行动态化、精细化管理。
(四)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石梁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共有行政诉讼案件3起,行政复议案件1起,2023年无行政败诉案件产生。虽然2023年比往年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也提醒着石梁镇加快完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建设,健全矛盾前端化解机制,预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产生。在2024年,石梁镇政府准备更大力度投入到规范执法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信息记录制度以及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减少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产生,真正做到切实有效的实行诉源治理。
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