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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监管办 成文日期: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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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柯城区监管办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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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柯城区监管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力重点项目推进,聚焦政府数字化改革新突破,落实农村基层“三乱”整治,规范项目招投标全周期监管,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大整治大提升,全面增强部门学法守法用法普法的意识,突显在管理上、程序上法治化、流程化、高效化,努力为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中国做贡献。现就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执行法规制度,提升服务水平。根据《2023年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开展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使用情况检查,推动全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统一。贯彻落实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对标《浙江省营商环境“无感监测”体系S3版》招标投标指标靶点。落实《衢州市镇村工程项目管理指导意见》,重塑镇村工程项目管理框架。积极推广万田乡镇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从专班统筹、明确职责、标后履约入手,实行项目“多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统筹管理。采取法定限额下工程建设项目双随机模式发包,制定限额以下统一交易公告范本。

(二)重视教学结合,培育守法队伍。规范招投标业务流程,引导全体干部学习招投标政策法规知识,形成单位例会学习常态化机制。积极开展学习党内法律法规,落实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进行广泛的普法宣传,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展日常普法教育。加强代理机构考核和培训,增加从业人员法治思维和规范意识。落实全体在编职工学法用法考试,提高全单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抓实党风廉政,强化守法环境。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把手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发挥表率作用。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业务工作中,明确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制定科室风险防控清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助推树党风、严廉政风气形成。加强廉政教育,强化节前廉政提醒常态化,重申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通报典型案例,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23年未发生违反廉政纪律案件。

(四)深化标后检查,强化监督管理。按照镇村工程项目建设乱象整治工作要求和《衢州市镇村工程项目管理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持续深化小额非公开招标项目的审核把关,持续推进小额非公开项目提级审核管理机制,持续追踪小额公开项目问题检查、整改、反馈高压态势。2023年,全区镇村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发包比例提升至94%。2023年,区监管办联合区住建局根据《柯城区在建重点项目推进“红黑榜”评比方案》(柯住建【2022】12号),开展季度“红灰榜”检查。全年开展季度检查4次,发布四期区重点项目“红灰榜”通报。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因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并非专业法律人员,法律法规多且常更新,年度招投标项目工作量大,单位人员力量不足,导致学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不够,对于处理投诉举报的化解能力有待提高。缺少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对于部分法律法规理解不够全面,存在片面思维和就事论事思想,问题解答引发争议较多,说服力不强。

(二)由于工作等原因,未组织单位人员参与法院旁听。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区监管办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第一时间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年度工作清单。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单位业务工作总体规划,做到事事有法可依。主要领导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普法。将法律法规学习与日常业务工作、乱象整治、创文、垃圾分类、例会夜学等相结合,通过进行学法用法考试,以考促学,多渠道提高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法律素养。深入开展“三服务”“周二无会日”“政企论谈”“顶岗学习”,向企业、居民、工程项目招投标建设方从业人员宣传法律常识。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4年,区监管办将继续实施贯彻法治建设,坚持依法依规,规范政府服务流程。全面落实《衢州市镇村工程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加强小额非公开项目审核管理机制,完善乡镇(街道)项目办建设和功能发挥,优化小额工程施工管理和档案建设。强化标后监管,扎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后半篇文章。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培训,推进乡镇(街道)项目管理人员顶岗交流,提高人员整体业务水平。开展“三服务”践行“周二无会日”服务下社区,拓宽学法用法普法途径。参观典型普法案例学习,努力做到全体干部职工学用结合。加强重要党内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学习,组织学法用法考试。紧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数字化改革发展趋势,强化建立数字化招投标监督。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