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0026201660/2024-8264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15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113308020026201660/2024-82648
农业农村局
2024-03-15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15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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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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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试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区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负责组织做好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参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一、项目建设要求
(一)肥料化利用方向。主要扶持以秸秆为原料生产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炭基肥、土壤调理剂等的市场主体。重点支持厂房或配套秸秆收储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或改造,购置称重(地磅、自动称重等)、粉碎机、翻抛机、搅抖机、发酵设备(发酵床、发酵罐等)、环保除臭设备、造粒机、自动包装机、捡拾打捆、夹包机、封包机等秸秆收集利用设备,以及现有技术设备升级改造等。
(二)饲料化利用方向。主要扶持以秸秆为原料进行青贮、黄贮、碱化、氨化、压块饲料(包括颗粒饲料)加工、秸秆揉搓丝化加工等的市场主体。重点支持厂房或配套秸秆收储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或改造,购置秸秆粉碎机、秸秆揉丝机、秸秆包膜机、捡拾打捆、夹包机、封包机等收集利用设备,以及现有技术设备升级改造等。
(三)基料化利用方向。主要扶持利用秸秆生产食用菌基质、水稻育秧基质和其他栽培基质,以及开展秸秆发酵床养殖等的市场主体。重点支持厂房或配套秸秆收储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或改造,购置秸秆粉碎机、秸秆基料发酵设备、输送带、称重、捡拾打捆、夹包机、封包机等收集利用设备,以及现有技术设备升级改造等。
(四)能源化利用方向。主要扶持利用秸秆进行固化成型、炭化、热解气化、沼气生产、纤维素乙醇生产等的市场主体。重点支持厂房或配套秸秆收储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或改造,购置破碎机、制粒机、上料机、传送装置、自动打包机、烘干机、除尘设备、地磅、捡拾打捆、夹包机、封包机等收集利用设备,以及现有技术设备升级改造等。
(五)原料化利用方向。主要扶持利用秸秆生产人造板材、复合材料、清洁制浆、木糖醇、糠醛、可降解包装材料、墙体材料、盆钵、造纸、编织、纤维草毯(矿山修复、边坡复绿)、建筑材料等的市场主体。重点支持厂房或配套秸秆收储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或改造,购置破碎机、粉碎机、上料机、传送装置、除尘设备、地磅、生产线、捡拾打捆、夹包机、封包机等收集利用设备,以及现有技术设备升级改造等。
二、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主体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各类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主体。项目实施(新建或改扩建)后,三年内该主体年利用省内农作物秸秆都应达到1000吨(含)以上。秸秆利用产品附加值高、综合利用量大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三、项目申报时间:2024年3月16日-3月20日
联系地址:柯城区荷花三路109号 柯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8762023
柯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