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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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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24-02-21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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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衢州市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市、区各级重要会议精神,以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聚焦实战实效、发挥优势,为全市执法工作大局作出柯城贡献。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聚焦重点考核指标 抓实改革后半篇文章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指数是三个“一号工程”26个核心指标之一,是社会治理“桥头堡”和数字变革“桥头堡”省、市对区核心考评指标。2023年改革综合评价位列全省第50位,全市第四。

一是牵头抓总。区指导办对标对表省指导办下发的《市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把部门协调分析会作为解难点、求突破、抓落实的重要抓手,与各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有效解决改革推进工作中存在的盲目性、无序性等问题,确保最新的指标体系和指标解读能够传达到相关的职责单位,形成计划完善、重点突出、实施有效的工作格局。

二是追踪落实。及时追踪指标体系各项指标落实情况,针对考核指标中重点涉及的乡镇赋权事项实施率、执法监管“一件事”、综合监管(“综合查一次”)以及组织有力、政府有为等指标内容,积极协调各部门和单位及时开展相关工作。针对赋权事项实施率问题,协调区委编办和司法局以及航埠镇、石梁镇,完成了检查事项的认领,并协助两镇持续推进检查事项的实施;针对执法监管“一件事”,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建立协同机制,实战实效开展“一件事”监管;针对综合监管(“综合查一次”),联合营商办和区级部门,对区级跨部门计划和单部门计划进行梳理,并及时录入系统;针对组织有力、政府有为两项指标,及时向区两办汇报,并形成专报。

三是提醒催办。建立指标提醒和催办机制,以省、市指导办工作微提示为指引,安排专人负责,动态盯牢指标情况。实时指导,对重要指标内容,通过《微提示》进行细化分解。4月底前,已实现基层智治综合应用与“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贯通,作为争先创优项目向上争取加分。

四是问题统筹。聚焦柯城区环境噪声污染现象日益突出和居民养犬行为乱像等群众关注的重难点问题,对宠物(犬类)管理和噪声处置,纳入执法监管“一件事”。统筹各部门主动作为,改进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提升处置效率,群众信访投诉率同比分别下降25%31%。依托乡镇综合信息指挥室的统一指挥,区级部门下沉执法力量与属地乡镇(街道)常态化开展联动,多次参与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违章建筑拆除保障、亚运消防大联查等乡镇(街道)中心工作推进。

(二)聚焦执法办案 抓细案件办理全流程闭环

2023年以来,共计办结案件13590宗,其中一般程序案件760宗、简易程序案件12830宗。办理案件共覆盖执法领域20个,领域覆盖率68.96%,覆盖执法事项80项,事项覆盖率4.01%,领域事项覆盖率均居全市前列。案件办理平均时长26.71天,案件办理时效同期比显著提升。办理了一批重大案件、新型案件、区领导重点关注案件,同时加大与住建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对未经许可擅自施工和未经验收交付使用等违法行为开展常态化整治工作;办理了全市首宗宗教领域案件、粮食领域案件,办结全市首宗教育领域案件,在农业农村、民政、体育、广电等领域均首次实现案件零的突破;为助力违法占地和耕地非粮化整治等重点工作推进,办理或协助乡镇办理了一批土地类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三)聚焦市容管理 抓小城市品质提升细节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针对市容环境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市容管理工作,从点滴处入手,从细微处着眼,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催生城市面貌新蝶变。

一是落实责任,抓市容提升。我局今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万余人次,持续深入开展市容常态化管理工作,不断延伸网格工作触角,实现发现问题的“准度”,严格落实创文标准,巩固创文成果。市容类案件累计办理简易程序1282起,处罚金额32902元,一般程序立案查处533起,处罚金额740784元。

1.辖区街面序化提升。累计清理乱拉乱挂2880余起,清理乱晾晒2150余起,查处乱晾晒9起,处罚金额330元。清理乱堆放2560余起,清理乱张贴10万余张,清理刷写9500余条,清理印章8600余个,清理覆盖540平方,清理横幅303条。累计清理违规、破损广告118块,拆除面积251.5平方。查处未及时整修或者拆除户外设施4起,处罚金额200元。

2.重点整治占道经营。针对辖区内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园广场、农贸市场和校园周边等区域,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依法取缔马路市场和流动摊点,加强与各农贸市场的对接,积极“引摊入市”。累计劝导流动摊38790余起,劝导占道经营16900余起,查处室外无证无照经营525起,处罚金额56202元。查处店外经营9起,处罚金额2250元。

3.加强人行道违停处罚及基础设施建设。累计违停车辆贴单20287辆,拖移机动车9114起;非机动车人行道违停警告401起。今年共施划标线36368米,清理停车位77个,施划自行车标识1138个,安装U型杆3900米,安装隔离石墩339个。施划机动车同向标识496个,同向停车率65%;非机动车同向标识1033,同向停车率90%

二是精准发力,抓专项整治。结合辖区实际,聚焦城市环境细节,深入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力求攻克“重症顽疾”。

三是聚焦民生,抓好项目建设。今年柯城区城市精细管理专项行动共32事项,其中19项责任建设项目,13个配合项目。截至目前,24个项目已完成或即将完成,4个项目相对滞后。

(四)聚焦队伍管理 抓严高素质铁军锻造

今年以来,我局着力从理顺机制、优化结构、项目推进、营造声势等方面入手,不断提升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是严管厚爱,在队伍建设上有新举措。把开展落实好主题教育作为今年综合执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从年初就主动对接、提前谋划,在第二轮主题教育全面启动前,就先后实施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轮训、青年干部“明德守法、完善自我”专项行动等一系列前期行动,推动干部队伍管理走深走实。第二轮主题教育全面启动后,根据上级关于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精心制定方案,认真梳理整改整治事项,开展“循迹溯源”现场学习,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党员多等困难,滚动推进主题教育整改、干部谈心谈话、基层支部调整等一系列工作。

二是理顺机制,在制度规范上有新标准。修订出台了全局《2023年度争先创优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完善业务和规范化建设管理要求,所有工作实施过程性量化考评。同时出台机关科室挂联中队制度,运行一段时间以来,初步实现了机关与一线“工作同干、压力同担”。针对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的难点痛点问题,在年初制定出台了《协管员薪资福利待遇和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对协辅人员实现定岗、定责、定薪量化管理。

三是优化结构,在选贤任能上有新气象。2月下旬实施了全局干部“赛马比拼 提气聚力”竞聘上岗双向选择行动,开放竞争股级岗位,尊重干部个人意愿,平稳有序实施了全局性的岗位调整,试运行3个月来总体效果良好,有效激发了干部的工作热情。积极对接区委组织部,在去年改革后干部考核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局《“四维考评”制度(试行)》,据此完成季度平时考核工作,经积极争取,我局被列为成为全区“四维考评”试点部门之一。

四是项目推进,在队伍建设上有新布局。制定实施《2023年度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方案》,将全局规范化建设任务分解为规范化中队建设、枫桥式中队创建、数字化试点建设、特色性品牌打造四大项目,明确主体、时序、目标,滚动式推进,府山中队顺利通过省级“枫桥式”中队复审验收,航埠中队成功创建省级“枫桥式”中队。各中队已围绕队伍规范化建设任务,形成各自的“最佳实践”亮点特色培育点选题立项。

五是营造声势,在形象建设上有新成果。全方位加强综合执法工作的对外宣传推广力度,一年来在各级主流媒体刊发新闻报道90余次

二、2024年工作思路

(一)改革考核指数上继续争先创优

一是再梳理。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边界,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履行好事中事后监管职责,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撑,为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提供依据,确保监管不缺位、执法不错位。

二是聚合力。定期开展赋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情况评估,对已赋权事项进行重新梳理,能够有效承接的处罚事项继续下放,无力承接的及时收回,提升赋权事项的精准度。强化基层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加强区级部门力量保障,对基层执法人员开展法治理论、执法业务、行业标准等系统培训,通过以案释法方式提升执法队员对处罚事项的理解。

三是勤对接。进一步完善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对接机制。针对考核指标体系情况,继续与省、市指导办条线保持紧密联系,及时解决指标理解、系统操作等业务问题。同时,与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开发公司(汇信)对接系统的数据抓取问题,寻求技术公司的相应指导。

(二)案件办理上继续高质高标

一是加强案件审核,保证案件质量。在执法办案系统案件的录入、网上审核、办理指导上更加注重服务,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量罚得当”的要求,从实体、程序等方面加强审核;针对办理案件特别是大要案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指导中队兼职法制员加强案件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中队案件办理质量。

二是规范执法程序,保障执法有据。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健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建立裁量依据适用及说明理由制度。

三是强化学习培训,提升专业素养。计划开展“法制讲堂”培训活动30期以上,梳理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精准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法制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专业能力和钻研执法业务的专业科学精神。同时,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执法队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相关专业资格考试,不断提高队员执法能力。

(三)市容管理上继续落细落小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快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提升垃圾分类成效。制定执法专项行动计划,落实执法责任网格化,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查办典型案例,深挖案源,以严管重罚推动垃圾分类工作。

二是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环境卫生领域,通过主动靠前治理实现未诉先办,充分化解市容环境领域风险矛盾,不断提升城市精致精美品质、温暖温润细节。细化市容管理工作方案,为迎接2024年度文明城市复评迎检工作做好准备。

三是紧扣市容常态长效管理的工作目标,加强与属地区块的融合,织密“1(执法队员)+3(协辅人员)+7(长干队员)+X(社区网格员)管理网,强化网格力量,落实网格责任,对市容乱象保持常态化的管理态势。

四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依托街道社区宣传、文明市民教育、学校常规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着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打造良好的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