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7526/2024-8607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资规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04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113308000026187526/2024-86073
资规分局
2024-12-04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2-0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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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资规分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根据《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柯城区耕地保护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柯政办发〔2016〕46号)和《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柯城区耕地保护补偿政策的通知》(柯政办发〔2023〕3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2023年柯城区实际情况,制定柯城区2023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请认真按规定实施。
附件:
1. 柯城区2023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
2. 2023年度柯城区耕地保护补偿分类汇总表
衢州市柯城区财政局 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农村局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二O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柯城区2023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柯城区耕地保护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柯政办发〔2016〕46号)和《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柯城区耕地保护补偿政策的通知》(柯政办发〔2023〕3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2023年柯城区实际情况,制定柯城区2023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
一、补偿规模
柯城区2023年耕地保护补偿工作共涉及16个乡(镇、街道),补偿总规模为99438.77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67677.46亩,其他一般耕地面积31761.31亩。详见表1。
表1. 柯城区2023年各乡(镇、街道)耕地保护补偿面积汇总表
单位:亩
乡(镇、街道) |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 其他一般耕地面积 | 总面积 |
航埠镇 | 10923 | 6559.27 | 17482.27 |
石梁镇 | 8207.37 | 3078.97 | 11286.34 |
石室乡 | 7306.03 | 1239.51 | 8545.54 |
华墅乡 | 10979.78 | 7217.17 | 18196.95 |
沟溪乡 | 5998.33 | 3253.62 | 9251.95 |
姜家山乡 | 528.9 | 970.42 | 1499.32 |
七里乡 | 612.76 | 94.54 | 707.3 |
九华乡 | 7678.93 | 3685.11 | 11364.04 |
万田乡 | 10808.46 | 2595.09 | 13403.55 |
花园街道 | 1103.49 | 315.32 | 1418.81 |
信安街道 | 138.63 | 548.9 | 687.53 |
双港街道 | 677.78 | 315.62 | 993.4 |
衢化街道 | 497.75 | 419.97 | 917.72 |
黄家街道 | 1667.36 | 432.64 | 2100 |
白云街道 | 213.92 | 414.84 | 628.76 |
新新街道 | 334.97 | 620.32 | 955.29 |
合计 | 67677.46 | 31761.31 | 99438.77 |
二、补偿资金筹措
柯城区2023年耕地保护补偿总规模为99438.77亩,按照补偿标准测算需发补偿资金总计994.3877万元,依照文件规定资金从省级资金和区级财政配套资金中支出。因部分村存在违法用地、垦造耕地后期管护不到位等情况,扣除相应资金后应发放575.4573万元;为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按照《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柯城区耕地保护补偿政策的通知》(柯政办发〔2023〕31号)本次补偿的差额作为奖励资金平均发放到92个满分优秀村,每个村得奖励资金45398元,全区奖励共计417.6616万元,故补偿金额总计993.1189万元。
三、资金发放
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资规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结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及日常巡查情况、乡镇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情况,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发放方案进行审查核实,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偿资金,并负责对耕地保护补偿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已经被征(占)用进行非农业建设或权属为国有的耕地不纳入补偿范围。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已审核的初步发放方案,三部门联合进行区级审查。部门经过会议决定,对于耕地和永农保护不到位的行政村其有偿保护资金按文件予以一定比例的扣除;对于极个别发生严重毁坏耕地及永农保护失责的行政村采取一票否决制,予以全部扣除。八挂钩评分汇总至区耕地保护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耕地保护补偿发放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后,由区财政、区资规分局、区农业农村局联合下文予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