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0026214413/2024-8577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柯城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14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113308020026214413/2024-85775
柯城区教育局
2024-11-14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1-14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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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信息来源:
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07号建议的答复函
吴坚代表:
你在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切实给教师减负,让教师轻装上阵,专心教育教学建议》(第107号),区政府已交由给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柯城区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浙教工委办函〔2024〕10号)和中共衢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衢州市社会事务进校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衢委教〔2024〕3号)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对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情况逐项整改落实。
一、基本情况
柯城区现有中小学、幼儿园140所,其中中小学40所,公办民办幼儿园100所,根据2024年3月份统计显示,小学段学校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情况较为突出,幼儿园、初中学校也较为普遍。以小学为例,2023年,全区各小学进校园活动共37项,主要涉及宣传、司法、公安、卫健、消防、环保、科协等部门。各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共67项,主要涉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垃圾分类暗访抽查、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平安校园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等。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29项、“指尖上的APP”12项,其中部分还和学校、教师的考核挂钩。这些活动、事务、APP占用了大量的教学时间,增加了学校和教师的工作负担,师生反应比较强烈。
二、整治成效
2024年1-5月,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柯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柯城区教育局全面梳理2023年以来非教务教学事务进校园情况,厘清责任范围,各科室协同推进,针对原有进校园项目清单进行集中整治,规范合理事务进校园方式,整改合并重复事务,取消与学校日常教学无关的事务。
2024年1-5月,进校园事项主要为两大类。一是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二是健康、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两类均在进校园清单中。同时在调研走访中学校反馈信息,延伸检查发现,此前有一项活动为通过省教育技术中心发文的学生兴趣培训活动,在活动后隐藏商业行为,不符合进校园要求,被责令立即停止。
三、主要做法
1.正视问题实际。一是柯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题听取汇报,开展实地走访调研。二是区纪委区监委调研监督组实地走访了区教育局、城南小学、石梁中学、石梁镇新华幼儿园、鹿鸣小学、新世纪学校等单位,和30余名教育工作者进行了深入交流,形成调研监督报告。三是区教育局从全区教育工作实际出发,把握好规范进校园活动工作在全区教育工作中的定位,把握活动规范进校园宣传工作的时效,不断以柯城区教育局的层面向有关部门就柯城区各级各部门各类进校园活动情况做好说明。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要求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加强树牢申报意识、规范意识,切实抓紧抓好,落实细节。
2.严格审批程序。自开展专项整治以来,柯城区进一步严格执行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审批机制,规范各类事务进校园流程,一是临时事项,需由学校或向柯城区教育局业务科室初审,业务科室向局办公室复审(由业务科室牵头的,直接向局办公室报审),教育局办公室复审后报区委办三审,经确认符合入校条件的方能进校园。截至5月底,临时申请事项3项,均被不符合入校条件予以拒绝。二是其他部门的活动类事项,由活动开展部门填报《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申报表》,明确进校园事项名称、牵头实施单位、配合单位、开展依据开展时间、开展地点、实施范围、主要内容、开展形式、验收方式等,经由区教育局初审后报区委办复审,报批分管教育副区长、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方可实施。截至5月底,尚无单位开展申报。
3.强化宣传教育。一方面区教育局积极和区级各相关单位做好对接宣传,明确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的标准要求。另一方面加强对学校的宣传教育,明确学校在开展相关非教育教学活动前,务必做好事项报审工作,擅自开展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实施追责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
1.强化统筹管理,从严审批把关。进一步建立健全统筹管理、审核备案、评价反馈、清理退出等机制,对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示范、宣传教育及其他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由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展,对进校园活动的主要内容、具体方案、牵头单位和参与学校等事项进行严格把关、精简归并,实行“凡进必审”,为保证进校园活动的数量和质量提供制度保障。
2.建立清单机制,动态调整落实。对涉及中小学、教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和进校园社会事务进行常态化动态排查,按照“非必要不入校”的原则,明确准入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退出机制,每年定期开展非教学类“进校园”事项专项清理和绩效评估,将组织不力、效果不佳的“进校园”事项纳入“黑名单”管理。同时取消不合时宜的事项,确需继续保留的须重新按程序申请。
3.改革评价机制,改进工作方式。大力推进落实中央教育评价改革精神,深化中小学校评价改革和教师评价改革,遵循教育规律和区域教育实际,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主体作用,对教育多一些尊重、少一些打扰,多一些宽松的教育环境、少一些评估的指标要求,把时间还给教师,让教师们安安静静教学。改进工作方式,提倡“不入校”检查,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公开公示、过程管理等方式,简化程序、减少环节。确需入校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分类别、分层次实施,以访谈师生、看现场、看效果为主,坚决杜绝单纯看材料、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4.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进一步压实教育主管部门、中小学校管理者等“关键少数”群体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把日常监督做到实处、落到细处。对于列入负面清单事务、超出活动内容范围、夹带商业行为、存在错误倾向和不良导向等各种违规行为,及时制止、责令整改。针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责任落实、监督管理、作风建设等方面问题,特别是师生反映强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同时,提升社会监督的问责效力,建立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乱作为、滥作为,切实为中小学教师的正当权益撑腰,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师的获得感、幸福感、成就感,为基层一线教育工作者真减负、减真负。
感谢您对柯城教育事业的关心,希望您继续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我区又好又快发展。
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