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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柯城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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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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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5、39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11-14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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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

35、39号建议的答复函

 

聂天敏、吴琳珍代表:

在区届人大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设立青少年不良行为矫正中心的建议》(第35号)和《关于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在柯城区范围建立未成年人专门矫治学校的建议》(第39号),区政府已交由给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开办专门学校,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行矫治教育,是一项重要的保护处分措施,能破解“家长管不了、学校管不好、公安管不住”的难题,关系家庭幸福安宁、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根据全省专门学校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专门学校“全覆盖、分步走、重实效、守底线”的原则,417日,中共衢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12次全体会议暨市委教育工委第2次会议召开,会上研究了专门学校建设工作,将柯城区华墅初中改建为衢州市第二所专门学校,学校隶属柯城区教育局,人、财、物隶属于柯城区,行政管理由柯城区负责,接受市级相关部门的指导。

专门学校建设工作已经提上议事议程,正在稳步推进中。

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教育部门、政法部门、社会、家庭等多方面长期不懈,共抓共管。下一步,区教育局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加大对专门学校的支持力度,加强对专门学校教职员工的培训,加强专门学校软硬件条件的建设,探索专门学校教育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市专门教育矫正工作水平。

感谢您对柯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为柯城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言献策。

 

 

                 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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