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2JD170000/2024-857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新新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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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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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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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新街道关于修订《新新街道突发事件综合性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3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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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综合信息指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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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社、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提高全街道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修订了《新新街道突发事件综合性应急预案》,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柯城区新新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28日

 

目 录

1.总则 4

1.1制定目的 4

1.2编制依据 4

1.3适用范围 4

1.4工作原则 4

2.分级应对 6

2.1事件分类 6

2.2事件分级 6

2.3分级应对 7

3.组织体系 7

3.1街道级领导机构 7

3.2工作机构 9

4.风险防控 10

4.1风险识别 10

4.2风险防控 10

4.3监测与预警 11

5.应对处置 14

5.1信息报告 14

5.2先期处置 15

5.3指挥协调 16

5.4处置措施 17

5.5扩大应急 20

5.6应急结束 20

6.恢复重建 20

6.1善后处理 20

6.2恢复重建 21

6.3社会救助 21

6.4调查评估 22

7.准备与支持 22

7.1人力资源 22

7.2资金保障 23

7.3物资装备 23

7.4医疗卫生保障 24

7.5社会秩序保障 24

7.6交通运输保障 24

7.7通信保障 25

7.8公共设施保障 25

8.预案管理 25

8.1应急预案体系 25

8.2预案演练 26

8.4评估和修订 26

8.5宣传和培训 27

8.6责任与奖惩 28

9.附则 28

新新街道突发事件综合性应急预案

 

1.总则

1.1制定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防控突发事件风险,有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新新”建设。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浙江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衢州市突发事件综合性应急预案》《柯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机构改革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提升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加强群众自救互救技能培训,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加强统筹协调,行业(领域)部门强化分类管理、源头防控、协同应对,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切实履行突发事件防范与应急处置职责,积极发挥应急议事协调机构的协调联动作用,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

(3)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街道全面负责组织应对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广泛参与,形成政府、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4)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建立建全新新新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为主力、以村社突击队、民兵应急力量为突击、以新新派出所和新新交警中队为骨干、以社会应急力量为辅助的特色应急力量体系,健全完善各类应急力量快速反应、联动协调机制,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5)依法规范、科技支撑。认真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公众合法权益,强化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强化应急装备技术支撑,依靠科学技术,利用数字化手段,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2.分级应对

2.1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事件、食品和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群体性事件、涉及国计民生物资供应中断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涉港澳台突发事件、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的其他类型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2.2事件分级

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各类突发事件的量化分级标准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

2.3分级应对

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应对、联防联动的原则。发生一般事故时,街道分管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发生重大或特重大事故,街道主要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当突发事件超出属地政府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涉及跨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政府负责应对,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政府共同负责应对。

3.组织体系

3.1街道级领导机构

街道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负责指导街道的突发事故处置工作,指挥部主任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同时担任,副主任由各班子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相关科室及负责人、社区书记、相关职能部门组成。

主  任:余  均(党工委书记)

陈国刚(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方志英(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陆诚孝(党工委副书记)

朱  波(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王  磊(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齐睿婷(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项华敏(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柳  鑫(党工委委员、宣统委员)

江晓飞(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付雪康(应急消防管理站站长)

郑  琼(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舒  婷(纪工委专职副书记)

徐  起(社区管理办主任)

陈建华(平安法治办副主任)

陈艳婷(工会主席、经济生态办副主任、

妇联副主任)

蓝晓肖(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王建勇(建设管理项目员)

郑静如(综合执法新新中队中队长)

徐洪富(新新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袁鲁勇(城东派出所所长)

刘建荣(市场监管新新所所长)

田  晨(南孔古城供电所所长)

余海雁(三衢社区书记、主任)

徐  卉(五环社区书记、主任)

郑小玲(金桂社区书记、主任)

罗保仙(银桂社区书记、主任)

方  华(杨浦社区书记、主任)

张玲丽(书香社区书记、主任)

汪吉萍(彩虹社区书记、主任)

范美芬(乐业社区书记、主任)

范  荣(官庄村书记、主任)

吴红彬(小南门村书记、主任)

张  磊(建新村书记、主任)

叶银良(东埂村书记)

陈益明(童村碓村书记、主任)

熊清香(杨家田铺书记、主任)

许燕飞(白沙村副书记)

郑鹭平(戴家村书记、主任)

郑增贵(后贻村书记、主任)

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综合协调、现场监测、抢险救援、交通管制、医疗卫生、善后处置、新闻舆情、社会治安、生产恢复、群众生活、调查评估等工作组。

3.2工作机构

街道指挥部负责指导各村社、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全街道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应急能力等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现场指挥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街道其他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科室(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承担相关类别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加强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承担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资源保障、恢复重建等工作,开展应急宣教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承担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综合工作。(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相关单位职责参见附件1)

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部门均应制定部门应急预案,服从街道应急领导机构和指挥机构的指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工作。(街道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主管部门和协管部门详见附件2)

4.风险防控

4.1风险识别

街道相关科室、部门要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落实风险分级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老旧房屋、食品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等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调查、辨识、评估、分级、登记,建立清单、台账及信息共享和公开机制,定期进行检查、监控,责令有关单位落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

4.2风险防控

(1)建立网格化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社区、重点单位网格化风险防控体系,配备应急管理员,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风险和隐患。建立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日志制和重大风险隐患报告制,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底线措施,全面彻底消除重大风险隐患。

(2)强化基础设施安全防控。制定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公共安全风险以及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关键基础设施设计应当科学选址、优化布局,进行风险辨识与评估,增强风险防控能力;运营与维护单位要建立健全日常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企事业单位要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报告。

(4)加强社会治理。应当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坚持底线思维,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风险隐患,对重大风险点和危险源,要制定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提升突发事件预防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

4.3监测与预警

4.3.1 监测

街道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各牵头科室负责相应突发事件监测信息集成,绘制风险图。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和基础信息数据库,划分监测区域,明确监测项目,加密监测网点,完善监测网络,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结合“基层治理四平台”,加强突发事件风险因素监测。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等情况的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建立数据库,建设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平台,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4.3.2 预警

街道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统筹预警信息发布,综合运用各类传播渠道,发挥基层网格作用,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

(1)确定预警级别。对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有关部门、各共建委、社区收集到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征兆信息后,组织进行分析评估,研判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强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突发事件类别,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综合预警区域和等级,绘制风险等级图,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安全警示。

(2)发布预警信息。接到报警信息后,办事处及有关科室、部门应立即分析评估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根据分析评估结果,确定预警级别,并按有关规定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分析评估确认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应及时向区政府或相应行业部门报告。预警信息应包括事件的类别、可能涉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通报和发布有关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

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安全码”应用、短信、电子显示屏、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及时将预警信息发送到户到人。承担应急处置职责的相关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向发布预警的单位反馈接收结果。

(3)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方面要结合区域风险图组织综合研判,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②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③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准备,视情预置有关救援力量、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④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的物资和装备,及时开放应急设施和避灾安置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⑤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⑥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⑦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发挥人员转移“安全码”作用,确保受影响人员应转尽转,及时转移重要财产;

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⑨部门发布预警后,街道各科室、社区和部门及时组织分析本辖区和本行业可能受到影响的范围、程度等,安排部署有关防范性措施。

(4)解除预警措施。预警信息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加强组织会商研判,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家会商建议,按程序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及时发布。当确定突发事件危害确认消除后,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立即发布解除预警的通知,并通报相关部门。

5.应对处置

5.1信息报告

(1)街道相关科室及部门要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统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巡查员、气象协理员、全科网格员等资源,实现社区网格员全覆盖。充分发挥风险防控平台作用,落实风险隐患巡查报告、突发事件、灾情第一时间报告等职责。

(2)突发事件发生或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后,灾害信息员、基层网格员和有关社区、企业、社会组织及相关专业机构、监测网点等要及时向街道及有关主管科室、部门报告信息。街道办事处和有关主管科室、部门在收到报告信息后,经初步核实信息后立即向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30分钟,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同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社区、部门和企业。涉及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时,要同步抄送区应急管理部门。

(3)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含环境影响)、人员伤(病)亡和失联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损毁情况、现场救援情况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4)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影响到境外的突发事件,需要向有关国家、地区、国际机构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5)综合信息指挥室建立健全信息快速获取机制,完善突发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系统,融合相关部门应急资源信息、地理信息、事件动态信息等,为突发事件应对提供信息保障。鼓励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主动向街道办事处、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

5.2先期处置

(1)事发地村社要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迅速控制可疑的传染源,积极救治病人,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加强个人防护;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要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2)街道办事处及事发地村社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力量,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决定,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3)充分发挥社会应急联动机制在先期处置中的作用,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应急联动机制,快速响应、协同配合,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5.3指挥协调

(1)组织指挥。预案启动后,由街道办事处开展处置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提供应急保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应对负有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应急处置与救援措施。

(2)现场指挥。区政府设立现场指挥部的,街道办事处的组织指挥机构纳入区现场指挥部,在区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现场指挥部要充分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建议,科学制定应对处置方案,合理规划应急队伍工作区域和次序、应急队伍集结点、物资接收点和分发点、新闻发布中心,为救援队伍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各方面应急力量到达突发事件现场要及时向现场指挥机构报到、受领任务,接受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严格遵守交通管理、信息发布等工作要求,并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现场指挥机构要汇总现场救援处置信息,实现各方信息共享。

当上级政府工作组在现场时,街道现场指挥部要与其对接并接受业务指导,做好相应的保障工作。

(3)协同联动。解放军、武警部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等在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时,按规定的指挥关系和指挥权限指挥。社会救援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纳入现场指挥部统一管理、统一调动、统一行动。

5.4处置措施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措施:

①现场信息获取。组织现场人员、应急测绘和勘察队伍等,利用无人机、监控、可视化设备、卫星等手段获取现场影像,分析研判道路桥梁、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和居民住房损毁情况,重要目标物、人员密集场所和人口分布等信息,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向现场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

②组织营救受灾和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必要时组织动员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与救援、受灾人员救助工作;

③组织开展伤病员救治、卫生防疫和公共卫生调查处理、应急心理援助等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治疗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例,控制传染源,观察密切接触者,对易感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和卫生防疫知识宣传,保障救援所需药品的供应与质量安全;

④迅速组织开展抢险工作,控制危险源、减轻或消除危害,并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交警队、铁路、民航、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⑤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水利、通信、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社会生产生活基本需要;

⑥开展环境应急监测,追踪研判污染范围、程度和发展趋势;切断污染源,控制和处置污染物,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目标,减轻环境影响;开展灾后环境风险排查,整治污染隐患,妥善处置事件应对产生的废物;

⑦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⑧启用新新街道设置的财政预备费,调运储备应急救援和救灾物资,必要时征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⑨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学上、有病能及时医治,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⑩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工作,做好遇难人员家属安抚等工作;

⑪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

⑫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⑬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2)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措施:

①疏导化解矛盾。尽快了解和分析事件起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和说服教育,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

②控制事态发展。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对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实行强制隔离,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③管控公共设施。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必要时依法对网络、通信进行管控;

④封闭公共场所。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⑤保护重要目标。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在党和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国家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单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加强对重点敏感人员、场所、部位和标志性建筑的安全保护;

⑥维护社会稳定。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立即依法出动警力,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⑦采取其他措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5.5扩大应急

发生或即将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逐级报告,请求统一协调各方应急力量共同参与处置。

5.6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或清除,事发地人员和遇险对象已全部脱离险境,由现场指挥机构提出应急处理结束建议,经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现场指挥机构停止运行后,通知相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进入过渡时期,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6.恢复重建

6.1善后处理

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咨询及司法援助,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各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

6.2恢复重建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街道办事处应根据需要适时组织专家对事发地重建环境、可利用资源等进行评估论证,制定恢复重建计划,落实资金、物资和技术保障,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有关部门要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水利、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力争1-2天内完成环境清理恢复,3天内全面恢复供电、供水和通信,5天内主要道路全面恢复通车。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修复损害的道路、房屋、水利、通信、供电、供水、供气等公共设施,做好受害人员的安置工作,帮助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6.3社会救助

围绕让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干净水喝、有病得到医治”的“五有”目标,积极开展灾民救助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建立突发事件救助专项资金,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及个人捐助社会救济资金;由慈善总会结合突发事件灾害情况,组织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和专项捐赠活动;动员红十字会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组织积极参与,开展对外联络,吸纳非政府捐赠救助款物。

6.4调查评估

及时查明一般突发事件发生的经过和原因,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组织参与处置的单位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复盘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将调查评估情况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重大以上突发事件,由省级有关部门或省政府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进行调查评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准备与支持

7.1人力资源

(1)基层应急队伍是应急救援的先期力量。街道办事处和企事业单位应整合各类应急资源,建设专兼结合、一队多能的综合性基层应急队伍,建立新新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发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水利巡查员、气象协理员、全科网格员等一员多职应急信息员队伍,并加强日常管理和训练。

2)社会应急队伍是应急处置与救援的辅助力量。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对群众和社会应急队伍的组织、技术装备、培训与演练、救援人员人身保险等应给予支持和帮助。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和共青团作用,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的指挥协调机制和补偿补助机制等,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等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志愿者和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提高应急队伍的社会化程度,形成群防群治应急救援体系。

(3)推进各类应急力量训练条件统建共用、开放共享,构建协调运行机制,创新组织实施模式,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分类推进试点先行,营造良好激励环境。

(4)建立健全应急队伍跨区域的交流与合作机制。构建优势互补、相互支持的应急力量救援体系。

7.2资金保障

(1)街道办事处要将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本辖区所需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和救援救灾工作等资金按程序批准后纳入年度预算。

(2)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物资、装备、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

(3)建立灾害风险保险体系,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加快推进巨灾保险制度,推行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有关部门(单位)安排应急救援人员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抢险救援行动前,应当为其购买相应的保险。

7.3物资装备

街道办事处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有关科室、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相关类别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完善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协调机制。同时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清单,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采取实物储备、商业储备、产能储备等多种储备方式,做好物资装备储备工作,街道避灾安置中心、社区安置点均与辖区供货单位签订物资代储代购协议,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及时供应。

7.4医疗卫生保障

新新街道卫生院要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卫生资源,加强与各级医疗机构,专业医疗救援队沟通联结,提高医疗卫生应急保障能力。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必要的医药物资。必要时协调组织红十字会等社会力量。街道市场监管所要强化受灾地区所需药品质量监管,必要时应组织动员社会企业向受灾地区提供救援所需医药物资。

7.5社会秩序保障

派出所根据治安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指导和支持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公安警力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采取有效的管制措施,控制事态,保证社会秩序正常。

7.6交通运输保障

街道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应急处置交通运输保障的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铁路、公路等应急运力协调机制,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根据需要调集社会交通运输资源;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交通应急抢险能力建设,确保受灾时交通运输安全畅通。进一步规范社会运力征用程序,完善补偿办法。

7.7通信保障

街道移动、联通、电信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建立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突发事件发生后,通信主管部门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及时修复加固通信基础设施,做好现场公用通信网络保障工作,确保应急指挥等处置工作通信畅通。

7.8公共设施保障

生态环境、建设、水务、供电等有关科室、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综合监管中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制度和相关预案,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运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在应急避难场所设置统一、规范的明显标志,定时宣传、公布,储备必要的物资,提供必要的医疗条件。

8.预案管理

8.1应急预案体系

全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街道办事处、基层组织和单位制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街道办事处及各科室、各部门的应急预案包括综合性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8.2预案演练

(1)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参与广泛、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市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每3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预案发生重大调整,需及时按照新预案开展演练。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预案演练的指导。

(2)街道专项应急预案牵头科室要主动组织演练,相关部门科室配合参与。

(3)街道办事及其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特别是对涉及领域多、需多方配合的应急预案应组织开展综合性演练。

(4)各科室、部门、社区要组织开展必要的应急演练。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也要结合实际经常开展应急演练。  

8.4评估和修订

(1)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2)应急预案原则上3-5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3)各村社、各部门科室、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8.5宣传和培训

(1)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2)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当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教育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

(3)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把应急管理知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针对地区特点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新闻媒体要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应急知识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

8.6责任与奖惩

(1)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纳入街道及其有关部门绩效考核。

(2)公民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3)对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有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现象的,有应急处置不力,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附则

本预案新新街道发布实施,各村社、企事业单位等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结合实际制订、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极其支撑性文件。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相关部门职责

2.新新街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运行机制流程图

 

附件1

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相关部门职责

 

1.纪工委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况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事发地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掌握商贸流通企业损毁情况,指导恢复事发地市场供应和商贸企业生产自救,根据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负责救灾物资调出供应。组织、协调突发事件相关数据资源的整合、归集、应用、共享和开放,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数据支撑。

3.社区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舆情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牵头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对;负责统筹协调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调控工作;负责群体性事件应对处置;指导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对。组织红十字应急救援队和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援和志愿服务;负责指导旅游景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助建设旅游景区内的旅游景点应急避难场所。参与灾后重建工作;负责指导文化市场和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建设管理项目员牵头负责建设工程、供气事故应对处置;参与灾后重建工作;依法对辖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

5.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牵头负责。承担实时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主要江河洪水预报;对洪水、暴雨、台风和干旱可能带来的危害等作出情势分析,提出防御建议;组织实施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和水毁水利工程修复;指导水利系统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承担水利工程抢险和堰塞湖应急处置技术支撑工作;牵头负责供水事故应对处置。负责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为救援救灾工作提供气象保障。

6.经济生态办公室负责工业、通信业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各通信运营单位做好通信保障工作;负责应急频率保护,做好灾区无线电监测保障工作;协调有关工业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的采购、调运等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协调企业参与重要物资保供和抗灾救灾工作;参与指导、协调灾后重建工作。负责提供基础统计数据,协助做好灾情数据分析、汇总工作。为抢险救援、灾后重建提供资金支持。

7.综合信息指挥室组织指导协调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承担市应对自然灾害与安全生产事故灾害指挥部工作,统计核查灾情,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参与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应急避难避险场所建设;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指导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组织开展灾害范围、灾害损失评估,参与指导、协调灾后重建工作;配合开展新闻宣传工作。

8.统战线牵头负责民族宗教事件应急处置;参与海外涉及侨胞事件应对处置;协助海外侨胞救灾捐赠的协调、联络工作。

9.民政线指导经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救助工作;规范社会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负责遇难人员遗体善后处置。

10.环保线牵头负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应急监测。

11.人武线负责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部队支援地方抢险救灾,必要时应市政府或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专项指挥机构请求,协调驻军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12.柯城区消防大队负责配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施相关灾害事故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及演练。

13.街道宣传线负责开展应急物流宣传和应急物流纠纷调解处理工作。根据应急管理局的动员指令,协调相关企业做好应急物流仓储设置工作。

14.南孔古城供电所牵头负责全街道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受损能源设施抢修,指导协助灾区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供需信息,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15.城东派出所牵头负责恐怖袭击案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应对处置;负责开展突发事件现场社会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16.新新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牵头负责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事件的应对处置;组织卫生健康机构实施灾区医疗保障工作;指导协调灾后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17.市场监管新新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事故、食品、药品(疫苗)等市场监管事件应对处置;依法加强灾区市场食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保障食品、药品和其他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灾区市场稳定;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18.移动、电信、联通公司负责处置突发事件通讯网络保障,确保应急救援信息联络畅通。

19.中国石化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源保障。


附件2

新新街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运行机制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