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002621679A/2024-8574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13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11330802002621679A/2024-85740
卫生健康局
2024-11-13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1-13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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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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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徐娟美委员:
您在五届政协三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加强推进冬季呼吸道疾病预防控制的建议》(第36号),区政府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柯城区冬季呼吸道传染病疫情概况
2023年12月-2024年2月柯城区共报告甲乙丙类传染病10729例,报告发病率1979.89/10万,其中呼吸道传染病10487例,占总报告发病数97.74%,呼吸道传染病主要以流行性感冒(10262例)、新冠(140例)、肺结核(70例)为主。新冠实行“乙类乙管”措施以来,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人群主要以新冠、流感病毒、肺炎链球菌、肺炎支原体、合胞病毒等多种呼吸道病原体叠加感染。
二、工作举措
(一)强化防控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传染病防控“四方”责任,保持联防联控机制有效运作,坚持多病同防,不折不扣落实冬季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一旦发现聚集性疫情,及时报告、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二)聚焦重点场所防控。交通运输、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做好交通工具和运输场站、学校、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冬季传染病防控。强化环境清洁消毒,做好药品、消毒用品、检测试剂等常用防疫物资的动态储备。教育部门指导加强校园防疫,督促学校做好师生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学校、托幼机构落实晨午检、卫生消毒、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制度。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加强外来人员管理,降低疫情引入和传播风险。交通运输部门持续保障交通物流畅通,减少交通场站人群聚集,降低旅途疫情传播风险。文化和旅游部门抓实抓细旅游景区和公共文化场馆疫情防控举措,市场监管、商务部门做好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动态疏导客流,提供口罩发放,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一旦出现聚集性疫情,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科学、规范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严防疫情蔓延扩散。
(三)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卫生行政部门密切跟踪国内外新冠、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动态,医疗机构依法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持续开展急性呼吸道病原体监测,密切跟踪疫情形势变化和病毒变异情况,定期分析重点传染病疫情,提前做好应对准备。推进传染病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坚持发热门诊、哨点医院等多渠道多方位监测机制,提升监测敏感性。
(四)推动群众疫苗接种。做好重点和高风险人群新冠、流感、肺炎等疫苗接种科普宣传,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疫苗接种健康提示,提高群众接种疫苗的健康意识。主动向社会公布疫苗接种单位设置、提供疫苗种类及开放服务时间等信息。优化疫苗预约途径,发挥“浙里办”校园预约等模块作用,提高师生等重点人群预约疫苗的便捷性。对重点人群、高风险人群建议实施免费接种,提高流感等疫苗接种率。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多平台多形式开展新冠、流感等冬季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提高公众的防病意识和防护能力。引导公众继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咳嗽礼仪等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健康生活方式,规律作息,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提高自身免疫力。
感谢您对柯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为柯城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言献策。
衢州市柯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8日
(联系人:严浩强,联系电话:18605703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