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002621679A/2024-8573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13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11330802002621679A/2024-85733
卫生健康局
2024-11-13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1-13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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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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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颖代表:
您在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公共场合设置与优化母婴室的建议》(第172号),区政府已交由给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配套政策措施,为进一步保障母婴权益,支持母乳喂养,满足怀孕、哺乳期的女性对母婴设施的公共服务需求,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柯城区在公共场所积极开展母婴室建设,以满足群众对母婴设施建设的需求。
一、建设现状
2018年4月20日,柯城区出台了《关于加强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柯卫发〔2018〕33号),明确了柯城区母婴室的建设要求。近年来,柯城区高度重视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在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旅游景区、学校等公共场所配备独立母婴室55个(其中企事业单位8个、医疗卫生机构25个、交通枢纽3个、商业中心5个、旅游景区2个、学校12个),其中五星级母婴室4个,四星级母婴室7个,三星级母婴室44个。55个母婴室均可在浙里办的智慧母婴室模块查询并导航。全区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配置率达96.5%,我区今年新启用的两个商业中心正在对接协调建设母婴室相关事项。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共建
发挥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相关单位积极性,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建”的工作机制。按照“谁管理,谁建设”的原则,明确母婴设施的建设管理职责。鼓励社会组织、团体和企业参与,运用项目合作机制,推进母婴设施的多元共建。为加快推进四星级及以上母婴室建设,2023年出台《柯城区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十条措施》(柯人均衡发〔2023〕1号),明确新建四星级及以上母婴室的,一次性给予10000元建设补助。
(二)落实规范建设,提供便民服务
以孕期、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需求为导向,严格执行母婴室配套和设置标准,综合考虑公共场所面积、人流量、母婴逗留情况和用人单位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人数等因素,建设和完善母婴设施。我区母婴室严格落实DB33/T 2294-2020《母婴室建设与管理规范》的要求,规范配备指引和标识、座椅、帘布或上锁门、电源插座、衣帽钩、尿布台、垃圾桶、消防设施等,部分有条件的母婴室按要求建成四星级、五星级母婴室。
(三)加强管理维护,提升服务质量
落实属地管理,建立健全母婴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母婴设施整洁卫生、功能正常,使母婴室成为孕期和哺乳期母亲安全、舒适、卫生的私密空间,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区卫健局对新建母婴室做好母婴设施建设指导、使用前检查验收;对已建母婴室,定期对母婴设施建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春节、五一、国庆节等节假日开展母婴室专项督导检查,规范母婴室管理,确保母婴设施正常运行。
三、下步计划
下一步,区卫健局将贯彻落实《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实施母婴室(妈咪暖心小屋)提质培优工程(2023—2027年)的通知》的要求,对辖区内现有三星、四星级母婴室未达到五星级标准的原因认真梳理分析,分类列出问题清单,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提质方案,持续提升母婴室(妈咪暖心小屋)服务的可及性。到2027年,全区建设不少于5家五星级母婴室。
我区将进一步规范已建母婴室日常管理,贯彻落实“谁管理,谁建设”的原则,明确母婴设施的建设管理职责。卫健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明晰管理规范,明确相关人员对母婴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责任,确保已建母婴设施整洁卫生、功能正常。使母婴室成为孕期和哺乳期母亲安全、舒适、卫生的私密空间,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做好“智慧母婴室”服务平台维护,为怀孕期、哺乳期女性有需求时快速查找和使用母婴室提供方便。
衢州市柯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8日
(联系人:章丽贞,联系电话:0570-3025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