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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成文日期: 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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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度柯城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四维考评”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4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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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评价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提升干部队伍“两勤”“两专”能力,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根据中央、省、市平时考核办法相关要求以及我区公务员、事业人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对我中心“四维考评”办法进行修改完善,现将《2024年度柯城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四维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度柯城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四维考评”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体机关人员(车队驾驶员独立考核)。

二、考核方式

1.平时考核:按照季度为单位实施,以月、季相结合。

2.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成绩综合考虑平时考核季度平均分和年底民主评议分,评定考核分数及等次。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考核分由基础分和专项分组成。基础分110分,其中岗位赋分20分、实绩评分55分、服务积分15分,专项计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赋分。

(一)岗位赋分(20分)

1.基础分(15-17分)。根据干部职务层次予以赋分,正股17分、副股16分、一般干部15分。

2.修正分(0-3分)。根据岗位整体的专业度、饱和度、难易度、任务度,给予特定岗位一定的修正分。由分管领导对分管干部进行赋分,被修正岗位不得超过全部分管干部的40%。

(二)实绩评分(55分)

1.日常工作(30分)

根据季度日常表现和工作完成情况,结合服从调配、业务表现、完成质量、具体成效等方面因素,进行评分。其中分管领导评分20分,一档20分、二档18分、三档16分、四档14分、五档12分。其中一档人数占比不得超过全部分管干部的50%,二档人数占比不得超过30%。

其中科室长评分10分,一档10分、二档8分、三档7分、四档4分、五档2分。其中一档人数占比不得超过科室人员的50%,二档人数占比不得超过30%。

2.模块PK(10分)

围绕数字化改革、项目谋划、特色工作、业务技能等开展模块间PK,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和三等奖3名,相应等次模块内成员分别计10分、8分和6分。

3.学习交流(5分)

完成各阶段学习任务(含宣传转发、安装APP、上交学习心得体会等任务)。本项采取申报制度,需上传佐证材料。

4.重点工作争先(10分)

根据省(市)机关事务年度工作任务清单、中心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改革突破清单、痛点堵点清单、特色亮点清单”以及其他临时性重要工作完成情况,赋予科室长和交办工作负责人。本项采取申报制度,需上传佐证材料。

(三)服务积分(20分)

1.服务中心工作(15分)

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本单位重点工作、临时交办重点工作或急难险重任务(如创文创卫、低收入农户帮促、临时交办任务,通过“抢单”“派单”方式进行计分。根据任务难度、时间跨度等,设置分值。

2.其他工作(5分)

担任支部委员的人员计3分,担任工会委员、联村(社)、联企(校)联络员以及“小管家”“邻礼通”“瞭望哨”“记事本”相关人员计2分,担任妇委会委员的人员计1分。

(四)专项计分(20分)

1.正向加分。在项目征迁、双招双引、重大项目谋划、重点项目建设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推进、难点问题协调中作出贡献的,参加区级以上比赛,取得荣誉表彰、信息宣传成果、“七张问题清单”蓄水池问题解决等的视情况加分。本项采取申报制度,需上传佐证材料。

2.反向扣分。未按时完成理论宣讲或接派单等任务的,每次扣2分;未按时报送各类信息的(含社情民意信息、国安信息等),每项扣2分;12345投诉或意见箱解决不及时或群众不满意的每次扣2分;承担服务岗位获得相关岗位积分,但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履责不到位的;违反相关工作纪律;被上级部门通报、新闻媒体曝光;服务态度横蛮、作风散漫、办事拖拉被举报有违反机关效能行为并查实;因违规用网造成网络安全事故的视情况扣分。其他情况需要加(扣)分的,由考核组视情予以打分。

(五)正负面清单

1.正面清单。工作成效受到省、市领导批示或在省局试点工作中取得肯定并推广经验的,以及其他经党组决议的事项等,该季度考核等次确定为“好”。

2.负面清单。对党风廉政建设、维稳信访工作、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保密、意识形态等工作发生重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等次确定为“较差”。

四、组织机构

成立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考核组,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由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办法制定、汇总等工作。

五、结果运用

1.根据每名干部年终综合得分情况,经党组讨论决定,评定优秀个人若干名。

2.被一票否决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3.按照每名干部的考核分数综合决定年底绩效考核奖金。

六、其他事项

1. 按照7:3计取平时考核季度平均分和年底民主评议分,得出年度考核成绩。借调、借用人员,按中心平均分赋分。专班人员、借调、借用人员不满一年的,采取分时段考核计分。

2.考核年度内发生工作岗位调整的,采取分时段考核计分。考核年度内调进、调出的,按实际工作时间考核计分。

3.本考核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中心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衢州市柯城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2024年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