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20026215051/2024-8149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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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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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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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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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民政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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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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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财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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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六部分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通过网站等平台发布各类信息共计313条,其中局门户网站135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69条、新闻视频4条、报刊杂志等其他媒体105篇。同时还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及时公开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进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二是主动与社会媒体合作,提高公开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贯彻落实《条例》,按要求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办理。全年新受理1件,办结1件(具体详见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常态化做好政府信息的管理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对局《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修订,进一步优化了公开流程,充分保障公开的知情权。

(四)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要体现在网站栏目的更新优化,进一步提升了网站功能。

(五)监督保障

不断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政务公开方面情况纳入机关绩效考核范围。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定期对门户网站进行抽查及全面自查,确保网站平稳运行;二是加强信息审核。落实信息发布的“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三是开展技术检测。对门户网站开展进行经常性技术检测,确保链接正常、更新及时、运行稳定。2023年我局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1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1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1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平台的功能和内容不够丰富,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不足;二是主动公开的形式还有欠缺,公开效果略有不足。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升网站建设水平。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分类有序发布信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最大化实现主动公开数据的自动上传,提高公开时效;二是拓展发布渠道。创新专题专栏,发布重要政策文件、民生实事、重大建设项目等信息,提升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