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2002621871W/2024-821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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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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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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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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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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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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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市、区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着力加强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系统化、科学化、实际化建设,使全区水利行政机关的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现将我局2023年政务公开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全年通过各种渠道和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共139条,其中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数共计132条;回应依申请公开件1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6件。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布置并狠抓计划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健康开展。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全体干部积极参与,把政务公开每一项措施落到实处。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信息流转渠道,做到信息发布,从初审、上报、审核到上传网站,一事一审,先审后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以网站为主要渠道,其它渠道为辅。依托柯城区“网上办+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通过“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实现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断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

(五)监督保障方面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发布登记制度等,用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的各个环节,完善工作台账,通过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工作,从而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同时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公开内容的更新。重点公公开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行政收费等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信息,并将重点水利开展成效列入我局政务公开的常态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5.70021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不足的地方。主要表现:一是信息公开的质量与公平性有待加强。虽然信息公开的量有所增加,但质量参差不齐,部分信息存在模糊、不完整或误导性的问题。二是信息安全的挑战严峻。随着信息公开的推进,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政府需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安全管理,防止敏感信息的泄露,确保国家安全和公民隐私不受侵犯。三是公开与保密的平衡有待提升。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是一大挑战。既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又要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下步改进措施:一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应注重信息公开的质量,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同时,加大对政府信息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素养。二是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对公开信息的安全监测和管理。三是持续优化法规与制度。不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使信息公开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