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21468X/2024-814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公安柯城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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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柯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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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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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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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公安柯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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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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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308条,接受公众访问咨询4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地处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应对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2023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条,行政复议数量0条,行政诉讼数量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98件、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4800件、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410件、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三能画像”考评体系进行考核。通过12345热线等渠道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和评议,2023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67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我局对网站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自查。通过自查,认识到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有待提高宣传推广;二是主动公开的工作力度有待加强,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偏少;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2024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定期维护好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学习借鉴其他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经验,不断完善创新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信息质量。结合公安业务,有针对性地发布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户籍服务等方面信息,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信息发布重点,做到多平台、高频次发布公安政务信息,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通过参加上级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工作联络员的学习培训,提升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