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200262145XT/2024-813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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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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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科技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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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直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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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衢州市柯城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衢州市柯城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荷三路28号二号楼

邮编:324000         联系电话:0570-305226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柯城区科技局全年在柯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33条(政策文件25条、规划计划1条、人事信息1条、建议提案办理1条、重点领域2条、三项制度1条、信息公开年报2条)、政民互动栏目6条(征求意见4条、意见反馈4条)、今日柯城栏目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柯城区科技局新收、转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设置等信息,动态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定期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政府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信息发布人员素质,加强安全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平台账号安全管理。二是定期对网站栏目信息开展自查并及时整改,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规范性、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严格考核要求,以监督促公开,以公开促落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效。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二是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强化信息安全和风险意识,防范政务舆情,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性。2023年柯城区科技局所发布的政府信息中,没有发布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信息,全年未发生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三是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

2024年,针对存在的问题,下阶段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二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三是扎实推进互动交流。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四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科技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全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