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216953/2024-813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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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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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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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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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关于2024年1月15日拟对衢州市沐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帐篷支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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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衢州市沐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帐篷支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和公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衢州市沐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帐篷支架生产线项目

项目拟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通航三路6号万洋众创城内

建设单位:衢州市沐野科技有限公司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环评单位:浙江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衢州市沐野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育尚路68号46幢101室、301室、45幢301室内,本项目拟投资1100万元,购买衢州市航埠镇网驿时尚工厂1800平方米厂房,购置最新型的烘料机、注塑机、铆钉机等国内设备,建设年产30万套帐篷支架生产线项目。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本项目烘干、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氨)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二排放标准值。企业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氨执行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标准。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的排放限值。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行政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0570-3034896

通讯地址: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衢州市柯城区荷花街道荷三路229号)二楼投资项目审批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