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0026214413/2023-741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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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8020026214413/2023-74103
教育局
2023-09-26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9-26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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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教育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教育局
孙小颖委员:
您好,您在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为最小的孩子提供最周全的照护关于创新婴幼儿托育服务几点建议》(第002号),区政府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规定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幼儿实施保育教育的机构,若在不能满足3周岁以上幼儿入园的情况下举办小小班,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所以我们鼓励民办幼儿在满足3周岁以上幼儿入园的情况下举办托班,逐步实现民办幼儿园托幼一体化,满足老百姓的现实需求。
据2023年2月的初步统计,我区共有57所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园55所。现有登记备案的民办幼儿园托幼部49个,提供托位数1780个,普惠性幼儿园开设托幼部数量逐年增加。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开设托班幼儿园登记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教〔2022〕12号)明确卫健部门是0-3周岁婴幼儿服务行业主管部门,今年3月由区卫健部门牵头制定了《衢州市柯城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资金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和普惠性幼儿园托育部的资金补助方法,充分发挥了政府的导向作用,有利于保障我区托育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柯城教育的关心,希望您继续为柯城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言献策。
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6日
附委员提案原件:
为最小的孩子提供最周全的照护关于创新婴幼儿托育服务几点建议
近年来,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问题日渐成为社会热点。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的幼儿。幼儿园办托班,呼声很高,部分优质公办园目前因学额的限定暂时提供不了托育服务,但是随着浙江省“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学前三年入园率已超98%,各级政府多方面支持公办幼儿园建设,使得优质教育资源趋于均衡,一些地区小部分公办幼儿园及原民办幼儿园的学额部分剩余,这也给0-6岁儿童的托幼教育一体化提供了一定的发展空间。
2021年4月,浙江省率先出台《浙江省幼儿园托班管理指南(试行)》,从硬件与软件两方面详细规定了幼儿园办托班的管理问题,从而解决了如何管理的难题。目前,柯城区托育服务资源短缺,尤其是幼儿园举办托班的数量有限,质量也参差不齐。为此我们建议围绕托幼一体化等进行全面统筹,积极发挥幼儿园资源集聚优势,在有条件的幼儿园加大托幼资源建设,通过向下延伸托班,打造托幼一体化,指导转型一批民办幼儿园,完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管理体系、队伍建设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保障财政投入,协同推进托育行业规范发展。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1.调查摸底,科学规划。深入调研现有0-6岁学前教育机构的基本情况,分析目前既有教育资源与社会刚需之间的匹配度,并对未来3-5年的入托、入园需求趋势合理预测,加快推进对基本建立主体多元、依托社区、贴紧需求、优质普惠的服务体系的科学规划。
2.统筹资源,布局设点。对现有公办幼儿园做分类分析,合理调配资源用于增加托育资源;通过“联办、撤并、收购、停办”等方式推进薄弱民办园的优化整合;加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政策扶持,鼓励民办幼儿园利用空余学额开设普惠性托班。
二、政策集成,强化保障
1.增强供给,健全阵地。制定相应政策,合理增加教育用地面积,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规定,落实幼儿园及托班建设的规模要求和标准,满足举办托班所需的场地、空间等需要。鼓励和支持社区、规模化企事业举办0-3周岁托育园。
调配人员,规范管理。保障学前教育阶段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配置,配备高素质专业人员,规范、统一非编人员的聘用制度,尽快实现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体系,提高托幼师资队伍的积极性、稳定性。
三、专业发展,彰显品质
1.实训研究,专业发展。加强托幼教育专项研究,招收有看护经验的社会人员,建立托幼一体化实训基地,成立托育工作指导中心,配备力量培训专业人员,定期规范组织职业技能培训。
2.医教整合,创新发展。建立卫健部门服务托育园的制度,制定责任清单,对规模较大的托育园安排专人驻园,定期开展婴幼儿身心发展和疾病预防的指导和检查,帮助开展医疗应急处置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