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党工委书记徐清林、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华诚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通知
徐清林同志、华诚同志并中共柯城区白云街道党工委、白云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经中共衢州市柯城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由中共衢州市柯城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衢州市柯城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8月15日起,对徐清林同志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任白云街道党工委书记、华诚同志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任白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积极配合,并提供审计所需的各种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陈奕娇
审计组副组长:金焕
审计组成员:余章旭(主审) 丁余霞 邱家瑞 陈辰 陈海泉
附件:
1.单位需向审计组提供的资料清单
2.审计承诺书
3.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4.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征询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