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3-7457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沟溪乡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4-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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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4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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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溪乡政府
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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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9-12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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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沟溪乡政府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沟溪乡
各行政村:
根据柯城区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情况,现将我乡2023年地方病防治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实施。
(一)春季查螺:
1.查螺范围:根据区地病办文件要求,各流行乡镇(街道)按照“辖区三年内有螺村,要连续三年开展全面普查;辖区内连续3年及以上的无螺村,每年需对三分之一无螺村进行全面普查;辖区内10年以上的无螺村,每年需对五分之一的无螺村进行全面普查”的原则,我乡今年血吸虫病共村轮查四个村(高山窑村、上叶村、后坞村、宋家垅村)。
2.查螺时间:2023年4月17日—5月6日。
3.队伍组织:应查村每村抽调三名人员组成查螺队,由乡血防专管员统一培训后,带队到各应查村进行现场查螺。
4.要求:应查村按部署动作要迅速,抓紧落实好责任感强、工作负责的人员参加查螺,并做好检查记录。
5.误工报酬:各村抽调集中查螺人员误工,凭乡卫生院出具的误工证明,由各村自行负责,妥善解决好误工报酬。
6.具体培训、实施由沟溪乡卫生院组织开展。
7.查到有螺环境要做好标记、保存好标本,及时报告卫生院复查确认。
8.发动群众主动查螺报螺。对经区地病办与区疾控中心现场核实确认的,由区地病办按每个螺点300元给予奖励。
(二)灭螺
1.规范灭螺。当年查出钉螺的区域按规定制定灭螺方案,落实灭螺投工,按“春查春灭、秋季补灭”的工作规范,开展春、秋二季各3次的全环境扩大灭螺。对3年内的有螺环境必须开展2次巩固性灭螺。
2.确保质量:灭螺采用土埋加药杀的方法,灭螺后钉螺再现率低于20%。
(三)传染源监测
1.内源性传染源监测:在本街道流行村范围内随机抽查100名易感人群(包括儿童),做一次血清学血吸虫病新感染监测。
2.外源性传染源监测:对省外94个血吸虫流行县流动人口抽查25名作血清学血吸虫病检查(具体监测办法按区地病办要求进行)。
3.对血清学阳性者,全部要作粪检,对粪检阳性者用吡喹酮治疗。
4.配合好农业部门做好耕牛的血吸虫病检查。
(四)改水改厕
各村要结合五水共治、新农村建设,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卫生乡镇创建等契机,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加强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实施粪便无害化处理,切断传播途径,控制血吸虫传播,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
衢州市柯城区沟溪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