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事实: | 2022年5月20日,根据绿色浙江环保志愿者成孟“关于衢州华墅乡龙泉头村江山港沿江公路起点附近厂房内有人从事废机油桶切割,涉嫌危险废物非法处置”投诉反映,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华墅乡政府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在举报人的带领下开展了现场调查核实。经查,你租用位于华墅乡龙泉头村江山港沿江公路起点处路边的一处厂房从事废金属桶切割压平业务,现场空地上堆放了大量压好的铁皮桶板及桶底、桶盖。经进一步调查,你用于切割压板的废铁皮桶主要由范冬虹、薛江富、范友清等3名废铁经营人提供,其中范冬虹出售80余只、薛江富出售270只、范友青出售100余只。调查发现,范冬虹提供的废铁皮桶来源于衢州娃哈哈启力饮料有限公司,为果汁包装用桶,公司环评显示为一般固体废物;薛江富提供的废铁皮桶来源于衢州艾科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环氧树脂地板项目生产用的环氧树脂包装桶,环评明确环氧树脂包装桶为危险废物(代码为HW49),经称重废桶约8.1kg/只,测算出该批废桶总重约2.187吨;范友青提供的废铁皮桶为路边收购所得。2022年7月13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与会3名专家经评审鉴别,一致认定由薛江富从衢州艾科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并提供给你的环氧树脂铁皮包装桶危险属性按产废物企业环评明确的危险废物(类别HW49,代码900-041-49)。2022年8月10日,衢州艾科科技有限公司向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申请对公司环氧树脂包装废桶危险特性开展鉴别;2022年12月12日,我局收到《衢州艾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环氧地板项目液体环氧树脂废包装桶危险特性鉴别方案专家咨询意见》,意见明确:“鉴于环氧树脂废包装桶的特殊性,不建议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该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工作”。据此,衢州艾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环氧地板项目液体环氧树脂废包装桶为项目环评明确的危险废物。调查发现,你从事危险废物切割压板处置活动未取得危险废物处置许可证,上述行为涉嫌环境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