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工程上坝公路工程(K3+470—K3-800)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拟选址规划批前公告
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7526/2023-762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资规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21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113308000026187526/2023-76249
资规分局
2023-08-2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8-21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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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信息来源:资源规划分局
信息来源:
公示信息 | |
公示类型 | 批前公告 |
规划地块 | 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工程上坝公路工程(K3+470—K3-800)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
公告时间 | 2023年8月 21日 至 2023年8月 31日,共10日 |
公告方式 | 1、网上公告:http://www.kecheng.gov.cn |
2、现场公告:柯城区石梁镇人民政府、柯城区石梁镇坎底村村委会 | |
规划说明 | 该项目位于柯城区石梁镇坎底村境内。拟选址范围面积为3659平方米,约5.5亩。 |
附图 | 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工程上坝公路工程(K3+470—K3-800)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拟选址范围图 |
意见 反馈 | 来电: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国土空间规划科:0570-3089632 |
2、来信: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路-180号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 |
3、电邮:http://www. kcghfj@sina.com/ | |
备注 | 直接利害关系人权力:本项目重大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要求听证的,应在公告意见反馈期限内向我局提出申请。 有效反馈意见期限: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31日,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反馈期限最后一天,来电及电邮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反馈期限最后一天下午5:00时。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有效反馈意见要求:需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真实,无法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