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6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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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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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恵芬代表:
你(们)在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规范物业收费标准,提升服务等方面的相关建议》(第158号),区政府已交由给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行业关系群众日常生活,关系群众安居乐业,您提出的建议,抓住了当前物业管理市场发展的主要矛盾,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为进一步提升柯城区物业服务水平,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探索物业监管新思路,强化工作举措,全力以赴做好市区物业监管工作。
根据《关于调整衢州市区物业服务综合费标准的通知》(衢价房[2009]11号)文件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服务,向业主收取的费用。物业服务收费分为物业服务综合费、房屋装饰垃圾清运费、小区车辆泊位费、代办服务费、特约服务费等。在物业区域相关共有设施设备移交相关单位管理前,小高层物业的电梯和增压水泵的日常运行所需的电费,可单独按实另行分摊,具体分摊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电梯的年检、维保费用,楼道、小区公共照明设施等运行、维护费用属正常的物业运行成本,不得向业主分摊;2009年3月开始,物价部门逐步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管理市场化,鼓励物业公司提供高标准物业服务。对于提前介入并提供高标准物业服务的物业公司,房开公司和物业公司事前拟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及相应的收费水平在获得业主认同的前提下,物业公司事前可以自行确定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物业公司必须在物业预售时与业主签订规范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近几年,市区新建的小区基本采用物业收费管理市场化,即房开公司和物业公司事前确定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将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明确,在物业预售时与业主签订规范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根据《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组织开展2023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通过对物业服务企业等级评定,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制。二是根据《关于印发〈衢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检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衢住建办〔2018〕267号)、关于下达柯城区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办法的通知》(柯住建[2020]92号)文件精神,结合各乡镇、街道考核打分情况及日常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建立"一月一督查机制",根据评价结果建立企业“红黑榜”档案,并向社会公布,通过市场选择,优胜劣汰,督促物业企业加强自身建设,培育正确的服务理念。三是根据省建设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提升行动专项工作方案》,要求物管小区将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督促物业企业加强自身建设,培育正确的服务理念,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差异化的物业服务,细化物业服务类别和等级,量化服务内容,明确收费标准,直观反映服务内容、等级与收费标准的内在联系,实现物业服务内容“可视化”。四是根据《衢州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菜单式”服务标准》,会同区发改局准备出台《关于规范和完善柯城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以此来加强物业服务监管,规范物业服务和收费管理,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多层次、差异化的菜单式服务模式。开展物业企业履约情况考核检查,落实企业服务质量主体责任,推动构建“质价相符、按质论价、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
感谢您对柯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为柯城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言献策。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0日
建议原文:
关于规范物业收费标准、提升服务等方面的相关建议
在衢州市各大小区均有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和服务,存在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不清晰、服务良莠不齐等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和约束,明确并细化物业费收费的制定标准的同时,对不同收费标准的服务内容进行明确,规范物业公司的准入、准出机制,加强对物业公司各方面培训,提升百姓小区生活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