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空调负荷柔性调控节能提效的指导意见》(浙能源内〔2023〕1号)、《关于实施公共机构空调负荷柔性调控工程的通知》(浙机事发〔2023〕11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衢州市公共机构空调负荷柔性调控能力建设的通知》(衢发改发〔2023〕1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区公共机构节约用电建设工作,助力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摸排空调负荷资源。现对我区公共机构空调情况进行摸排,请各单位于2023年7月14日下班之前完成《柯城区公共机构空调摸排表》,并报送至柯城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朱乾意处,联系方式:0570-3687962。
二、强化监督检查。全区公共机构应严格执行空调设温“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并减少不必要照明,做到“人走电关,人离灯灭”,做好节约用电工作,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适时区纪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区公共机构空调设温及节约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衢州市柯城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