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征迁事务中心关于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7-20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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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征迁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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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莲代表:

你在区十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征收中共衢县支部旧址纪念馆部分私房的建议》(第76号),区政府已交由我中心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法与补偿条例进行征收纪念馆部分私房的建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九条相关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柯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需要在柯城区人民代表大会上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这其中包括计划实施的征迁项目,同时还需明确资金来源和安置房源,对于你提议对纪念馆部分私房进行收购建议。据了解,衢州市委宣传部牵头与私户实行租赁使用,旧址纪念馆整体维修由市城投负责施工建设。所以,建议收购方案还需要经市政府同意报批后才能实施。

感谢您对柯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为柯城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言献策。

 

                                                               衢州市柯城区征迁事务中心

                                    2023年6月20日

 

建议原文:

     中共衢县支部旧址位于衢州市柯城区府山街道县学街社区棋杆巷18号,占地面积530平方米,建筑面积608平方米。是衢州地区最早建立的党组织—中共衢县支部的活动地,是衢州党组织在创建时期唯一一处旧址。1993年10月,棋杆巷18号被评定为市级重点文保单位;2018年5月28日衢州市直机关将此处列为“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基地,旧址已成为衢州市各级党组织“缅怀革命历史,重温入党誓词”的重要活动点。

基本情况:

支部旧址主体建筑为平房,公房面积394.69平米产权属于市城投,3套私房213.24平方米(同一家人,有产权纠纷)。该私房在2001年5月时,经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由产权人五位子女中的其中3位子女继承,但三位继承人对法院判决有异议存在纠纷。2021年3月19日由衢州市委宣传部牵头,私户部分由政府租赁使用,旧址纪念馆整体维修由市城投负责施工建设;内容展陈内容由市文旅局负责布置;2021年6月25日正式对外开放,目前由府山街道负责日常运营。

建议:

1、私户表示愿意配合政府收购;

2、政府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法与补偿条例进行征收,让纪念馆有一个整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