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3-7876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20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2023-78768
卫生
卫生健康局
2023-07-2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7-20 17:48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卫健局
原文
合理确定普惠托育收费标准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幼有所育”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全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近年来,柯城区相继出台托育保障政策,积极推行普惠托育服务,截至2022年10月底,全区已备案登记托育服务机构62家(包括幼儿园托育部),可提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托位数2386个,其中普惠托位数2326个,占比97.49%。现已登记备案托育机构7家(纯托育机构),幼儿园托育部53家,社区驿站2家,0-3岁托育服务发展呈现良好势头。
经过调研发现,我省其它市、县(杭州市余杭区、绍兴市柯桥区等)均有出台普惠托育机构收费标准,但目前我区暂未出台,合理的收费标准将为普惠托育服务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目前我区普惠托育机构收费普遍在每月700至2000元不等,普惠幼儿园托育部(托班)收费在每月400至1200元左右,非普惠性托育机构收费每月在3000至6000元左右,各机构收费悬殊较大,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由于普惠托育机构建设投入大,投资周期长,收支难以平衡,导致社会力量办普惠托育机构积极性不高,特别是幼儿园托育部(托班),既要按幼儿园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保育费,又要按托育的高标准规范提供服务,同时还不能享受到幼儿园生均补助等政策红利,致使普惠幼儿园开办的托育部(托班)运营举步维艰,面临关停。
建议:
将幼儿园托育部(托班)收费从幼儿园分出,统一纳入托育机构收费范畴,由发改部门会同卫建、教育等部门合理制定普惠托育机构(包括幼儿园托育部)收费标准,尽快确定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参照我省其它县市,根据“浙有善育”普惠托育收费标准不高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44598元/12月*70%,即为每月不高于2602元(不含伙食费)。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暂定控制我区普惠性托育机构每个托位最高收费标准为2600元/月(不含伙食费),普惠性托育机构收费标准为:全日托一级标准托育机构每人每月不超过2600元(不含伙食费)、二级标准托育机构每人每月不超过2200元(不含伙食费)、三级标准托育机构每人每月不超过1800元(不含伙食费);半日托每人每月不超过全日托60%;计时托按每月每天1小时计算,每人每月不超过全日托的20%,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托育费可以按学期或按月收取,后续根据经济发展及物价水平适时调整。
黄谷兵委员:
您在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期间提的《合理确定普惠托育收费标准,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第86号),区政府已交由给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保障普惠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列入2022-2023年区委区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2022年10月份浙江省卫健委、财政厅、教育厅、民政厅联合发文,柯城区为衢州市唯一一家入选的省级试点县。柯城区卫健局作为牵头单位,更是全力以赴,凝心聚力,托育服务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我区托育服务现状
(一)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扩大服务供给
2021年4月份区卫健局联合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下发《衢州市柯城区卫生健康局等十部门关于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推进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2023年出台《柯城区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柯城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积极围绕建设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等5种模式为主,以家庭托育点和社区驿站为补充的“5+X”托育服务体系,持续推进柯城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共登记备案的托育机构68家,提供托位2511个,普惠托位2408个,普惠托位占比95.9%,每千人口托位数达4.65个,居衢州市首位,乡镇街道覆盖率88.89%。
(二)政府引导,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实行最高指导价
按照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导向,综合考虑我区居民收入水平、服务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基本形成我区普惠托育服务价格。2023年出台《衢州市柯城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资金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确定我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保育费(不包含膳食费)收费标准实行最高指导价,不高于每人每月2300元,半日托(不少于4小时)收费不超过全日托收费标准的70%。公办托育机构收费标准由区发改局会同区卫健局制定,幼儿园托育部收费标准按区发改局、区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三)完善“幼有所育”支持政策
2020年以来,我区积极申报普惠托育服务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020-2022年共申请经费642万元,均已补助到位。2022年我区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对17家机构新增463个普惠性托位按2000元/托位给予奖励性补助资金,共计72.6万经费均已补助到位。2023年3月份,我区在全市率先出台《衢州市柯城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资金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对普惠性托育机构和普惠性幼儿园托育部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和日常运营补助,对按标准建设、规范运营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给予运营补助,开展托育机构示范创建活动,每年在全区评选1-2个托育机构,进行一次性奖补,该项预计年度财政投入资金近800万元。
下一步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建设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5种模式为主,以家庭托育点和社区驿站为补充的“5+X”托育服务体系。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人才等支持政策,大力推进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托育服务。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按需配置城乡托位资源,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2-3周岁幼儿开设托班,推进未来社区(乡村)托育服务设施(驿站)、场景建设,打造15分钟婴幼儿托育服务圈。
(二)加快家庭养育阵地建设
提高0-3岁婴幼儿养育人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开展多形式育儿知识健康宣教和培训活动。充分利用社区和乡镇(街道)公共服务资源,婴幼儿成长驿站、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或家庭托育点,成立19个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照护小组,开展养育照护小组活动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四进”活动,将科学育儿知识、技能送到家门口,提高家庭照护服务能力。
(三)强化医育结合,提高婴幼儿健康管理水平
推进“幼有善育”托育服务惠民工程,依托区妇保院新大楼建设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实训基地。以基层为重点,优化整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婴幼儿照护服务、儿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以及儿童免疫接种等服务资源,构建“医防护”儿童健康保障网,为婴幼儿提供儿童保健、预防接种、发育筛查、小组活动、家庭访视等一站式服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与托育机构健康指导员签约相衔接的家庭育儿指导体系,普及科学育儿知识。2023年底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加快发展婴育数字服务
构建“1234+N”数字化普惠托育创新应用体系,提升托育机构登记备案等信息互通共享能力,加快推进“享育儿”婴育社会应用数字化应用平台建设,涵盖托育机构、家长、卫健、政府等服务场景。推进托育资源布局“一张网”、全程监管“一本账”、人员培训“一网办”、智慧服务“一键通”建设,提供“服务、运营、监管”三位一体的数字化应用。目前已在3家托育机构试运行,6月份全面上线使用。
感谢您对柯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为柯城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言献策。
衢州市柯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29日
(联系人:吴淑珍,联系电话:0570-3025094)
原文
合理确定普惠托育收费标准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幼有所育”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全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近年来,柯城区相继出台托育保障政策,积极推行普惠托育服务,截至2022年10月底,全区已备案登记托育服务机构62家(包括幼儿园托育部),可提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托位数2386个,其中普惠托位数2326个,占比97.49%。现已登记备案托育机构7家(纯托育机构),幼儿园托育部53家,社区驿站2家,0-3岁托育服务发展呈现良好势头。
经过调研发现,我省其它市、县(杭州市余杭区、绍兴市柯桥区等)均有出台普惠托育机构收费标准,但目前我区暂未出台,合理的收费标准将为普惠托育服务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目前我区普惠托育机构收费普遍在每月700至2000元不等,普惠幼儿园托育部(托班)收费在每月400至1200元左右,非普惠性托育机构收费每月在3000至6000元左右,各机构收费悬殊较大,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由于普惠托育机构建设投入大,投资周期长,收支难以平衡,导致社会力量办普惠托育机构积极性不高,特别是幼儿园托育部(托班),既要按幼儿园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保育费,又要按托育的高标准规范提供服务,同时还不能享受到幼儿园生均补助等政策红利,致使普惠幼儿园开办的托育部(托班)运营举步维艰,面临关停。
建议:
将幼儿园托育部(托班)收费从幼儿园分出,统一纳入托育机构收费范畴,由发改部门会同卫建、教育等部门合理制定普惠托育机构(包括幼儿园托育部)收费标准,尽快确定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参照我省其它县市,根据“浙有善育”普惠托育收费标准不高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44598元/12月*70%,即为每月不高于2602元(不含伙食费)。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暂定控制我区普惠性托育机构每个托位最高收费标准为2600元/月(不含伙食费),普惠性托育机构收费标准为:全日托一级标准托育机构每人每月不超过2600元(不含伙食费)、二级标准托育机构每人每月不超过2200元(不含伙食费)、三级标准托育机构每人每月不超过1800元(不含伙食费);半日托每人每月不超过全日托60%;计时托按每月每天1小时计算,每人每月不超过全日托的20%,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托育费可以按学期或按月收取,后续根据经济发展及物价水平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