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7-20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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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黎莉代表:

你在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物业维修基金的相关建议》(第67号),区政府已交由给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柯城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确实存在工程价格界限模糊的问题,同类项目不同的施工单位所报价格存在明显差异。由于大部分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维修的项目多为零星局部维修,一方面其总价达不到强制招投标的要求,且施工单位多为个体户,维修市场缺乏统一的管理。另一方面,物价主管部门对于该类工程维修价格没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缺乏可靠的管理依据。

为尽可能消除施工单位虚报乱报价格的问题,区住建局物管中心除了要求各街道物业管理站加大审核力度外,还要求对于总价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项目必须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进行三方比价,30万元以上项目强制进行公开招投标。

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维修市场,我局计划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进入维修单位备选库。备选库设立后,市区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维修的项目(电梯、消防等特种设备除外)都必须从备选库中抽取施工单位实施维修。我局物管中心及各街道物业管理站每年对备选库中的施工单位进行考核,如存在虚报乱报行为的施工单位,将被取消备选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不得参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维修。

感谢您对柯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为柯城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言献策。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6日

建议原文:

关于物业维修基金的相关建议

近两年,区住建局将房屋维修基金下放到了街道,人员也随之下放,给老百姓带来了便利,但在工作的过程中,发现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维修的标准不清、单价不清等,造成了一些矛盾纠纷。

建议:

一、人员下放的同时,职能部门制订一套维修标准,让负责见证的社区工作人员能“按图索骥”,便于监督。

二、职能部门整理一个“人才库”,将各类有能力、口碑好的维修类人才归到一起,便于居民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