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8号建议的答复函
祝现代表:
你在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惠衢保缴费由财政进行支付的建议》(第138号),区政府已交由给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省医保局 财政局 银保监会 税务局关于深化浙江省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改革的指导意见》(浙医保联发〔2022〕15号)文件,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要坚持五大基本原则,其中一项基本原则为坚持市场运作。内容为:“坚持惠民保承办机构责任主体,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推动作用,积极作为,不包办代替。”
因此您提出的惠衢保缴费由财政进行支付的建议不符合上级要求。另外,柯城区对五类困难人员的惠衢保保费已由区财政进行预算安排并保障到位,如政策全覆盖,结合地方财力,区财政将难以全部保障。
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工作目标为:“到2025年,建成市场机制运作、群众自愿投保、基金稳健运行,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的浙里惠民保制度,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医疗保障需求,推进具有浙江特色的共富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加成熟定型。”
考虑到“惠衢保”是政府定制型的新产品,人民群众对其还没有一个合理认知;同时一个零门槛、低保费、高赔付的保险产品,要实现正常的商业运转,需要一定参保面的支撑,如果只有带病体和老年人参保,那肯定就是没有生命力不可持续的保险产品。所以在工作开展之初,“惠衢保”推广工作由政府引导和鼓励。
2022年针对老百姓反映“听不懂”、“赔不到”和“不清楚”等问题,进一步优化“惠衢保”产品方案,将原来赔付的四个责任合并为两个,以住院后所有的自负费用作为赔付基数,同时起付线调整到6000元,实现更多人员的受益。为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保险公司还会同村(社区)干部开展了理赔回访活动,改变了原“一站式”结算静悄悄享受的做法。
感谢您对柯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为柯城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言献策。
衢州市柯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9日
建议原文:
关于惠衢保缴费由财政进行支付的建议
惠衢保虽然为商业保险,缴费为个人自愿,但目前在推进惠衢保投保工作中实际以行政指标任务进行交办,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一项类似行政行为的政府工作。在实际效果上因与个人自愿原则冲突,部分居民不愿意接受政府部门的引导,导致我区投保完成率达不到指标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因任务多数压到基层,出现部分基层干部为完成任务,不得不自费给群众投保的情况。
综上所述,为提升惠衢保投保率,完成指标任务,建议由区财政统一进行惠衢保缴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