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5739820215/2023-708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监管办 | 成文日期: | 2023-06-19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113308025739820215/2023-70812
监管办
2023-06-19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6-19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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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信息来源:监管办
信息来源: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审定预算价为63736068元,其中含暂估价756840元(税前)、暂列金2410618.85万元(税前),暂列金包括其他暂列金2300000元(税前),创标化工地增加费110618.85元(税前)。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58913384元,其中含暂估价756840元(税前)、暂列金2410618.85万元(税前),暂列金包括其他暂列金2300000元(税前),创标化工地增加费110618.85元(税前)。
2、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及型号参考表(柯城区航埠镇污水零直排及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详见本次补充公告附件。
3、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3.3.3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投料试运行期限暂定为3个月,投料试运行费 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投料试运行费用最终结算价以审计单位审核后确定,按实结算。
特别说明:投料试车期限3个月,如3个月后,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排放水质、验收标准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由此产生的延长试运行时间以及试运行其他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现修改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投料试运行由业主组织实施,总承包单位应无条件配合,此项费用不在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内。
4、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款工期要求:计划工期 390 日历天(不含投料试运行时间)。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现修改为:工期要求: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不含投料试运行时间)。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招标文件涉及工期要求部分均以本次补充公告为准。
5、原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ZF的文件,工程量清单后缀为xml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正文已做出修改。图纸、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的文件、工程量清单后缀为xml的文件、招标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具体修改的内容以本次生成的为准,在本次补充公告附件中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原“2023年7月4日09时30分00秒”现修改为“2023年7月6日09时30分00秒”。
7、其余未涉及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衢州市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