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20026201660/2023-822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05-26
发文字号: 柯农〔2023〕35号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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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8020026201660/2023-82252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3-05-26

  • 文号:

    柯农〔2023〕35号

  • 规范性文件编号:

    HKCD65-2023-000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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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柯城区关于支持加快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1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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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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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CD65-2023-000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调动蔬菜种植户的生产积极性,加快蔬菜产业高质高效、规模化、现代化发展,加快低效桔园改造,推动农民增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柯城区关于支持加快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6日

                             柯城区关于支持加快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围绕“扩面、提质、增效、共富”的总体发展目标,加快激活蔬菜生产潜能,推动我区蔬菜产业高质高效发展,促进共同富裕。

一、支持对象

在柯城区从事蔬菜生产规模经营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蔬菜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蔬菜生产、加工、销售主体。

二、支持内容

(一)支持建设蔬菜标准基地。对低效桔园改造成集中连片20亩以上(含),且“水-肥”一体化、沟、渠、路等设施基本完善的蔬菜标准基地,经验收达到建设要求且已种植蔬菜的,一次性每亩奖补2500元。每个主体奖补资金不超过25万元。

(二)支持推广“稻-菜”轮作模式。对当年推广“稻-菜”高效轮作模式50亩以上(含)的规模种植基地,每亩奖补250元(不含规模粮补等政策性补贴)。

(三)支持搭建钢架大棚。对蔬菜主体投资新建10亩以上(含)连栋钢架大棚的,每平方米奖补55元;对蔬菜主体投资新建20亩以上(含)连片单体钢架大棚的,每平方米奖补20元。每个主体奖补资金不超过50万元。

(四)支持发展蔬菜加工。对蔬菜主体当年新投资“蔬菜”深加工项目,新增设备和技术投资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用于蔬菜产品分级包装、烘干、预制菜制作等,按新增设备投资额的12%给予补助,最高额不超过30万元。

(五)支持企业联农带农。对与村集体和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蔬菜主体,当年带动村集体增收30万元,且带动农户300户以上,户均增收1万元的,给予奖励10万元;当年带动村集体增收50万元,且带动农户500户以上,户均增收1万元的,给予奖励20万元。

(六)支持拓展品牌市场。对蔬菜主体参加由政府部门组织的省农博会、食品博览会等大型农业展会、农事节庆活动、新产品推介发布会,给予场地租赁费用补助。

(七)对蔬菜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如以上奖补政策内容已经在其它“三农”政策中得到过补助,则不重复享受以上政策。

三、申报核查程序及材料要求

相关蔬菜支持政策申报按主体申报、村级初审、乡镇(街道)核查、区级核查的程序进行。跨乡镇(街道)种植的蔬菜生产主体,按种植所在地归属分别进行申报,相关乡镇(街道)分别进行核查。

(一)主体申报

符合奖补标准的主体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要求真实、准确、规范):

1.主体申报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承诺书(附件1);

2.支持加快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申报表(附件2);

3.土地转包清单(附件3)或土地(基地)承包协议;

4.其它要求申报的台账资料(总结、图片等)。

(二)村级初审

行政村对辖区内申报主体承包信息进行初审与实地核查。核查结果由行政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保奖补主体、面积真实、准确,并将相关材料上报至乡镇(街道)。

(三)乡镇(街道)核查

1.核查签字。乡镇(街道)收到材料后,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申报奖补主体的实施内容进行验收签字确认。经经办人员、分管领导分别签名后加盖公章,送到柯城区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申报奖补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申报时限。每年10月底前申报,超过申报时限不予受理,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四)区级核查

区农业农村局在收到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组验收签字确认,最后由区农业农村局班子会讨论决定奖补资金。

(五)统一公示

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复核全区数据,经局班子讨论后,将奖补对象、类别、奖补资金在柯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进行公示。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区农业农村局和所在乡镇(街道)进行举报,由区农业农村局联合乡镇(街道)对相关情况进行复核。

四、补贴兑付

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下发奖补资金。

该通知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本政策自5月26日起施行,试行一年。

附件:1.申报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承诺书.docx

2.支持加快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申报表.docx

3.土地转包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