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257773966XH/2023-822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5-29
发文字号: 柯政办发〔2023〕17号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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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80257773966XH/2023-82212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05-29

  • 文号:

    柯政办发〔2023〕17号

  • 规范性文件编号:

    HKCD01-2023-000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9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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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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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CD01-2023-000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衢州市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衢政发〔2023〕2号)精神,经区十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衢州市柯城区鼓励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外农民公寓安置实施办法(试行)》(柯政办发〔2021〕19号)予以废止,该文件自2023年5月31日起停止执行。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