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7526/2023-704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资规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24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编号:2023001
公示信息 | |
公示类型 | 调整公告 |
项目名称 | 柯城区九华乡乡村未来社区建设项目1#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住宅) |
建设单位 | 衢州市柯城区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地址 | 柯城区九华乡九华村 |
修 改 内 容 |
该项目于2021年10月15日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本次对地块内10#楼进行修编,对10#建筑进行镜像,10#楼与东西相邻建筑山墙距离不变,与南面6#楼间距由11.70米调整为10.10米,与北面14#楼间距不变,仍为13.50米,图中10#楼的檐口顶实测标高108.07,室外地坪实测标高98.470,其他指标不变。 调整详见附图。 |
公告时间 | 2023年5月24日 至2023年6月03日。 |
公告方式 | 1、网上公告:http://www.kecheng.gov.cn/col/col1229441634/index.html |
2、现场公告:项目施工现场公告牌 | |
附 图 | 后附调整后图纸 |
意 见 反 馈 | 1、听证联系人:衢州市柯城区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吴程斌(13906707686) |
2、来电:0570-3047186、3024499(管理科)、3052080(审批科) | |
3、来信: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路-180号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管理科 | |
备 注 | 直接利害关系人权力:本项目重大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要求听证的,应在公告意见反馈期限内向我局提出申请。 有效反馈意见期限: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03日,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反馈期限最后一天,来电及电邮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反馈期限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有效反馈意见要求:需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真实,无法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 |
九华大侯安置地1号地块平面定位图修编(建筑)2023.5.24(1)-Model.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