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2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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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文旅体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衢州灵鹫山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衢州灵鹫山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及面积:衢州市柯城区北部片区九华乡内,规划范围北至新宅村,东以大荫山通景道路为界,南以351国道为界,西至徐莫水库,规划范围总面积13.16平方公里。
规划时期:2023-2035年。其中:近期2023—2026年,中期2027—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规划总体定位:衢州灵鹫山省级旅游度假区以一山一河两水六村为基底,以度假区内特有的运动设施为依托,打造集畅玩灵鹫山水、修养身心健康、感悟历史文化于一体的长三角山地户外运动度假示范区,成为浙江运动度假新标杆、衢州休闲度假新名片以及柯城区旅游发展新引擎。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环境空气
规划主导产业类型不涉及工业,无工业生产废气产生,运营活动的大气环境污染主要来自旅游设施和交通工具,为汽车尾气、宾馆、度假酒店的燃料废气、餐饮油烟废气等。
由于本规划中未对燃气工程进行具体规划,环评建议规划期内度假区主要能源结构以燃气为主,同时要求度假区内避免直接焚烧秸秆,禁止使用燃煤。根据前文估算,在做好环评建议的前提下,规划实施后燃料燃烧污染物排放主要为NOx,排放量较小,对度假区环境空气的影响小。
本规划产业涉及高端度假酒店群、乡村度假酒店、田园民宿等,其厨房排放的油烟废气,若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周边居住生活环境,也可能对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损坏旅游度假区的整体形象。因此,度假区建设必须做好餐饮油烟的处理工作,减少其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一般厨房的油烟气,在经过油烟净化器有效净化后,其排放口的油烟浓度能达到国家所规定的排放标准。
度假区内道路等级较低,车流量较少,且区域范围广,两边绿化较好,污染物稀释净化条件好,规划实施后,旅游度假区内部公路汽车尾气排放对沿线大气环境影响相对较小。另外,对于规划的主要景点,通过增加电瓶车等清洁交通工具的使用,也可降低交通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
(2)地表水环境
度假区内游客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由万田乡污水处理厂(度假区外)处理,出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2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最终排入庙源溪。度假区远期规划游客生活污水产生为164t/d,废水量不大,远远小于污水处理厂剩余容量,基本不会对万田乡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造成影响。同时根据《万田乡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可知,正常排放时,庙源溪的水质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的要求。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已进行提标改造,执行《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21)中表1新(改、扩)建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的二级标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规划实施后一些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进一步从源头上减少农业面源的污染物排放量。
(3)声环境
运营活动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社会生活噪声和机动车交通噪声。
要求各种产噪设备尽量设置在室内,并建议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消音器,设置减振装置等,再经过建筑物、绿化遮挡、屏蔽等衰减后,此类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内主要以私家车等小型车为主,同时涉及部分旅游大巴等车型,载重货车量较小。根据交通噪声分析,通过合理布局,与居住敏感区设置构筑物隔离等措施,则对周围居住敏感区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旅游度假区固体废物主要有酒店餐饮生活垃圾(包括厨余垃圾)、旅游景点生活垃圾、居住区居民生活垃圾等。其中生活垃圾均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因此,规划区固废基本不向外排放。
(5)生态环境
规划项目点均未占用公益林,工程建设应尽量减少工程对生态公益林的影响,不得砍伐征地范围以外的林木,对公益林附近的施工,要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将弃土、弃渣堆放在公益林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土复绿,以将工程建设对公益林的影响降至最低。
规划项目点均未不涉及古树名木,工程建设应尽量减少对古树名木林的影响,保障古树名木的保护,针对古树名木,应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保护:加强宣传教育、实行挂牌保护、完善机构落实责任、;加大保护资金投入、建立健全管护制度。
对保护植物和保护动物采取针对性的保护措施,规划实施后对区域生态环境总体影响较小。
施工期的残亘断壁等将会破坏风景的美观,营运期的景点、宾馆、酒店等的建筑会破坏景观的协调性和整体性,而采用自然绿化的方式则有利于景观的协调性。在有特殊景观意境要求的区域,则按意境要求配置植物生态群落,总体来说是属于点缀性和辅助性的,对整体生态景观的影响是局部的。因此,在规划建设中应按保护为主、适当修复的原则进行绿化,减少大范围的开山绿化。
三、减缓环境影响措施要点
(1)环境空气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规划区内严禁使用燃煤、柴油、木材、秸秆等,以天然气、液化气为主,推广使用电、太阳能等其他新能源,清洁能源的使用率需做到100%。严格控制规划范围内餐饮业的总体数量和规模,餐饮油烟废气必须采用合理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度假区内提倡公交优先战略,完善公交线路,采用液化气或电动公交车,同时景区内提倡使用电瓶车、自行车或徒步观光。
(2)水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增强度假区内游客和管理人员的节水意识,从源头控制污水量。加强污水收集与处置,度假区内游客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由万田乡污水处理厂处理。度假区应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根据区域用地和消纳水平,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其他区域禁止从事畜禽养殖。
(3)声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加强交通噪声防治,规划区内设置禁鸣标志,完善车辆引导标牌,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工作。公建配套设施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种高噪声设备应设置在专门的设备机房内;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消音器,设置减振装置等,降低噪声级。
(4)固废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主要游览区域建议每隔80~100m左右设置一个垃圾箱,方便游客投放垃圾。通过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加强分类知识宣传引导,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与取得相关经营许可的餐厨废弃物收运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设专职卫生管理机构,做好各功能区、景点和游览路途的卫生。收集的垃圾应及时清运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5)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合理设定施工作业带范围,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尽量利用原有公路或己有工程的伴行路进行施工作业,不随意开设便道。保存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熟化土,为植被恢复提供良好的土壤,临时施工区的植被恢复以乡土植物为主。优化施工方案,施工区设置避开天然水域,防止污染水体水质,从而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境。
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暴雨频发的季节进行开挖、填筑等扰动较大的施工活动,在施工场地边界设置截排水沟,在临时堆场四周设拦挡设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应进行场地清理、土地整治后采取复垦或者抚育的方式恢复生境。度假区建成使用后,要建立生态公益林范围界限标志,使人们能准确分清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并设置相关标语提醒游客爱护公益林,不得破坏公益林。
四、环评结论要点
衢州灵鹫山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的发展定位、空间布局、发展方向、基础设施规划总体较为合理,本次规划与《浙江省主体功能区划》、《衢州市柯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衢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衢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浙江省旅游业“十四五”规划》、《衢州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等上位规划、相关规划基本符合。
本次规划的开发和建设立足于区域自然资源优势,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适度开发为准则,以完善必要的基础设施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为支撑,规划内容基本体现了以生态保护为主的可持续发展原则,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较小。在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强化生态空间、总量和环境准入、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缓解对策措施、落实现有问题解决方案后,该规划的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环境影响评级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查看或本信息公示后十日内通过电话、信函、邮箱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为规划区内及规划区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主要事项为: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其他的相关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期限
有关单位、专家和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可在本信息公示后十日内按照如下联系方式,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形式向环保主管部门、建设业主和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
八、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衢州市柯城区灵鹫山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荷三路235-237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570-2980693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浙江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兴航路239幢322室
联系人:林工
电话:18658483885
电子邮箱:18658483885@163.com
(3)负责审查主管部门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附件:
灵鹫山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pdf
衢州市柯城区灵鹫山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