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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802002621521N/2023-699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 成文日期: 2023-04-12
发文字号: 有效性:

职工参保登记(人力社保)

发布日期:2023-04-12 21:53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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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主要内容:1.申请登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2.用人单位职工离职、劳动合同到期离开单位。

适用对象:法人,其他组织

二、国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07-01

第五十八条

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省级法律依据

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9-10-01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依法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城镇个体劳动者应当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城镇个体劳动者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向地方税务机关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登记手续。

四、市级法律依据

五、县级规定

六、主管部门名称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实施或牵头(科)室名称

参保科

八、申请条件

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职工

九、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专家证或就业许可证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非必要


退休返聘文件或者干部身份证明材料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系统自动获取,无需申请者提交

非必要


外国人本国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原件扫描件

非必要


非全日制劳动(聘用)合同

原件扫描件

非必要


护照、外国常驻记者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系统自动获取,无需申请者提交

非必要


进编文件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延缴退休文件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劳动(聘用)合同

原件扫描件

非必要


职业技工学校实习协议

原件扫描件

非必要


社会保险职工增减表

原件扫描件

必要


双边社保参保证明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十、申请接收

办公地址: 衢州市柯城区营商大楼(荷三路229号)三楼;柯城区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无差别受理窗口;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审核标准

办理结果

收件

即办

窗口工作人员

按照事项收件要求办理,符合条件的予以收件。

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工作人员收下材料或者获取政务服务网申报数据。

受理

即办

窗口工作人员

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符合条件的予以录入受理。

审核

即办

工作人员

对材料进行复核并按规范核对业务处理。

符合条件的做出审核决定。

办结

即办

工作人员

业务规范处理。

对材料进行归档处理。

送达

即办

工作人员

启动送达流程。

根据告知渠道对审核决定内容进行告知或送达。

十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5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四、审批结果

十五、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无需送达

十六、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0-3036515

十七、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0-12345、0570-3049499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点:衢州市柯城区营商大楼(荷三路229号)三楼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柯城区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无差别受理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节假日除外)

十九、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0-3036515

二十、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信息来源: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