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衢州市柯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征求意见
2023年3月10日,衢州市柯城区征迁事务中心公布关于《衢州市柯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截止2023年3月21日,我中心共收到意见2条(来电)。具体情况如下:
一、征求意见收集的主要问题
关于安置人口认定问题
二、相关问题的答复
针对被征收人提出的问题,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答复如下:
1.关于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编制人员,其子女的认定问题
答复:(1)安置人口按被征收户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基准数,再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核增或核减。
(2)本细则中列入安置人口的规定与不列入安置人口的规定有冲突的,以排他性的原则按照不列入安置人口的规定处理。
2.关于补偿安置新政策与老政策有所区别的问题
衢政发〔2023〕2号(关于印发衢州市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该办法第三条,第(一)、(二)点,对安置人口和安置面积已进行明确。
衢州市柯城区征迁事务中心
二0二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