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0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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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衢州市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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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区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标准,以健全执法体制机制,提升行政执法综合能力为切入点,全面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现将我局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完善法治保障体系。
一是完成区局组建。根据“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将综合行政执法的执法层级由市一级调整为区一级,在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柯城分局基础上组建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柯城区政府工作部门,挂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设办公室、政治处、督查科、政策法规科、业务协调科、城市管理指导科、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科7个业务科室,直属中队1支;派驻信安中队、府山中队、双港中队、荷花中队、花园中队、衢化中队、新中队、黄家中队、航埠中队、石梁中队、万田中队11支中队。
二是开展事项划转承接。将29个领域2221项行政执法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畴,明确由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以自身名义行使相应事项的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职权,改革后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占比45%。2022年11月21日,《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衢州市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的通知》(柯政办发〔2022〕24 号)已正式印发实施。
三是做优“一支队伍管执法”后半篇文章。航埠镇和石梁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聚焦人员重组、事项集成、机制重建、数字赋能等方面,实现“力量统合”“治理统一”“服务扩面”“作战高效”。全面铺开“1+X”执法模式,通过每周在辐射乡镇开展多跨高频检查,召开区域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对重大疑难、跨区域的事件进行讨论会商;深化“执法小组+网格员”模式,通过力量统筹,村网格员全方位、全时段监管,确保发现违法行为能第一时间上报,执法小组组团式、专业化执法,确保上报案件能第一时间立案查处,2022年以来,共办理普通程序36件,罚款69余万元;高效运行“综合查一次”,结合下放赋权的505项事项,根据辖区各条线高频事件,梳理“综合查一次”内容清单,聚焦“服务园区”、“集镇管理”、“违建管控”、“安全生产”、“烟花双禁”等45个重点事项,从“各个部门管”变为“一个政府管”,截至目前,对重点领域开展“综合查一次”执法406家次,全年检查频次同比减少25%。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进执法文书标准化、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覆盖使用,做好执法证件管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等工作,着力提升管理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根据“人人会办案,人人参与办案”要求,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基层中队114人,下沉比例高达84%,保障基层执法队伍力量。同时精选具有丰富执法工作经验的法制审核人员充实到政策法规科,严把案件审核关;引导5位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从事基层一线案件办理及兼职法制员工作;聘请行政法律专家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组建强有力行政执法指导队伍,提升执法队伍办案质量。
三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坚持开展双周“法制课堂”培训活动,将执法专业化建设作为行政执法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全局性工作来抓。通过专题会议、周一夜学等不同方式,邀请法律顾问、行业主管部门业务骨干,聚焦划转事项、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等方面,对执法人员开展法治理论、执法业务、行业标准、系统应用等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员法律素质。已完成新划转高频事项、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等各类培训20余次,1500余人次参加。同时积极组织执法队员开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浙江省实施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较大数额(价值)标准》等新法律法规规定的学习,推进新法专研和实操运用。
(三)坚持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聚焦行政执法案件办理。
一是聚焦执法办案。2022年,我局(包括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名义承办的案件)普通程序案件共立案1264宗,结案1997宗,罚没款金额500余万元;共办理简易程序案件1773宗,罚没款金额6余万元。办理了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等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大案要案,做好以案释法大文章。
二是聚焦领域覆盖。大力拓展新领域、新事项案件办理。通过日常网格检查、协同业务主管部门联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受理案件线索移送等方式在各项领域全面开展相关执法工作。一年来,执法检查、执法办案已覆盖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人社、水利、民宗、民政、文旅、教育、消防救援等19个领域。
三是聚焦积案化解。成立局积案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清单制+责任制+消耗制”工作机制,梳理积案40件,形成一案一策,由局主要领导挂帅推进,责任到人,定期通报。积案化解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共办结积案12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件,完成案件调查6件。
(四)坚持从严落实依法行政要求,预防行政纠纷案件产生。
一是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2022年,以我局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均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行政复议案件0件,我局在赋权过渡阶段参与办理涉及市局的行政诉讼案件8件、行政复议案件6件,通过调解成功化解行政争议3件。
二是在落实制度机制方面。严格落实《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规则(试行)》《关于印发〈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等制度机制,明确轻微违法、首次违法不予处罚、应当从轻、减轻和可以从轻、减轻行政处罚裁量等情形,宽严相济柔性执法,更加融洽执法和群众的关系,预防行政纠纷的产生。
三是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先后出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法律文书使用说明》《关于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等工作的通知》《普通程序案件办理期限监督清单制度》《文明规范公正基层队所建设指导手册》及《中队考核计分标准》等制度规定,保障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稳步开展、稳定运行。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有待增强。对照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部分人员对法制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支持力度不够,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还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水平不高。“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没有得到深入贯彻落实,工作方式简单依然存在。
(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部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单位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足,有法律职业资格和精通办案的执法人员还比较缺乏。
(三)执法协作仍有堵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县乡间在事件流转、投诉举报、信息反馈、指挥协同方面还不够畅通。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作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决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人大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狠抓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数字化改革,努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围绕省市区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履职尽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克难攻坚,创新实干,全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紧紧抓住“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这一切口,坚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五法”一体的更高站位、更大场景来纵深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执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基层治理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加强法制审核,保证案件质量。在执法办案系统案件的录入、网上审核、办理指导上更加注重服务,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量罚得当”的要求,从实体、程序等方面加强审核;针对办理案件特别是大要案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指导中队兼职法制员加强案件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中队案件办理质量。
(二)规范执法程序,保障执法有据。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推广实施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建立公证参与综合行政执法事务制度,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合法权益。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健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建立裁量依据适用及说明理由制度。
(三)抓好执法协同,提升整体智治。系统运用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加强与林业、资规、消防、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执法行动,切实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推动无人机“综合飞一次”集成运用,常态化开展巡查巡检,实现更大范围的融合联通、协同指挥。
(四)抓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力度,结合《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宣传,依托街道社区宣传、文明市民教育、学校常规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着力宣传《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衢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着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强化学习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制定2023年培训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扎实开展“法制课堂”培训活动,梳理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精准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法制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专业能力和钻研执法业务的专业科学精神。同时,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执法队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相关专业资格考试,不断提高队员执法能力。
衢州市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