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200262153XE/2023-80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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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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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一期(柯城段)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房评估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9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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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号公告)《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衢政发〔2015〕16号)柯城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6月9日作出《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一期(柯城段)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等有关文件及衢州市房地产市场信息,本公司按照评估规范,经过评估人员现场查勘及向相关部门调查、评估计算后,现将安置房评估结果公告如下:

一、公告范围:具体范围以2023年1月19日发布的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一期(柯城段)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总户数11户,其中,住宅4户,非住宅7户,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4701.58平方米

二、价值时点:2023年6月9日

三、估价目的: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四、估价方法: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

五、价值类型:安置用房价值是指安置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 但不考虑安置房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六、被征收人对安置房评估结果有异议,可至项目现场办公室(下河东村委办公室)由估价师进行现场说明解释。

七、评估计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精确到元。

八、评估单位:杭州永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须江路51号财富中心3号楼703室,联系电话:刘刚18368030660

附件:安置房评估结果清单.pdf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杭州永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