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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航埠镇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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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航埠镇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27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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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埠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航埠镇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定》制定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提交镇党委政府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源头防范决策风险,促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规定》制定的背景

重大行政决策往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完善我镇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机制,解决行政决策尊重客观规律不够、听取群众意见不充分等现实存在问题,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结合航埠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三、《规定》制定的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

四、《规定》的主要内容

《规定》共二章12条

第一章:总则,共10条

具体条款包括:

(一)明确了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范围。具体包括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行政执法决定、其他涉法事项五个方面;

(二)明确了责任主体。司法所是合法性审查的主办部门,负责起草的相关办公室(部门)是保证决策事项合法的第一责任人;

(三)严明了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的流程。规定了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内容和基础要点,并对不同审查对象的审查必要时间进行明确;

(四)完善了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的所需材料。列出了针对不同的审查对象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二章:附则,共2条

相关部门应适时组织跟踪评估,实施满2年后报告情况,可提出建议;明确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