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局机关科室(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经党组研究决定,并经区委组织部同意,决定任命:
张 波同志为衢州市柯城区司法局航埠司法所副所长(试用期6个月);
曾紫雲同志为衢州市柯城区司法局石室司法所副所长(试用期6个月);
李秀苑同志为衢州市柯城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郑美霞同志为衢州市柯城区司法局九华司法所所长;
苏莹芳同志为衢州市柯城区司法局府山司法所副所长。
免去:
李秀苑同志的衢州市柯城区司法局府山司法所所长职务;
郑美霞同志的衢州市柯城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职务;
苏莹芳同志的衢州市柯城区司法局石梁所副所长职务;
吴晓芳同志的衢州市柯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职务;
周 宇同志的衢州市柯城区司法局衢化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中共衢州市柯城区司法局党组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