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浙财资环〔2023〕71号)文件精神,结合各科室(站)项目申报和计划落实情况,现将2024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分配计划下达各科室(站),请各科室(站)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有序开展项目实施,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共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3051221。 附件:2024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分配计划 衢州市柯城区林业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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